警觀塘打擊白牌車拘兩司機 揭其中一車揭藏煙彈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展開打擊「白牌車」的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於觀塘工廠區一帶出發,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至車輛抵達彩福邨及啟德跑道區住宅時,拘捕兩名分別為30及57歲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警方亦在其中30歲司機的車內,檢獲17盒有尼古丁成份煙彈,該名司機亦同涉「藏有第一部毒藥」被捕。

其中30歲藏煙彈的私家車仍在現場被扣查,至於57歲司機的車輛則被拖至九龍灣車輛扣留及檢驗中心,以待作進一步檢驗。

57歲司機的車輛則被拖至九龍灣車輛扣留及檢驗中心。徐裕民攝
57歲司機的車輛則被拖至九龍灣車輛扣留及檢驗中心。徐裕民攝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潘俊豪提醒市民,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潘俊豪。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潘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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