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國歌時背向球場草地侮辱國歌罪成 再押後待索社服令及感化報告  19歲青年續准保釋

去年6月舉行的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港隊對戰伊朗隊期間,19歲青年涉嫌在播放國歌時背向球場草地,早前他受審後被裁定一項侮辱國歌罪成,原定今(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林子康閱畢背景報告,同意被告是正面的年輕人,認為可索進一步報告,以作出更合適的判刑。林官遂押後判刑至8月27日,待索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感化報告,期間被告續獲保釋。辯方求情指,社會服務令可讓被告透過服務社會來服務國家,撫平犯罪行為。

求情指背景報告屬「罕見地正面」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補充求情指,被告的背景報告屬「罕見地正面」,他所屬的中大辯論隊顧問稱縱使被告修讀政治與行政學,他的興趣在於環保。而被告家人不相信他透過此行為表達政治理念,指被告當時與初戀情人分手不久,行為可能出於突然的不理性,辯方遂望法庭再索社會服務令報告,相信內容亦會正面。

林官表示,考慮過案情、報告內容正面及求情信等,傾向進一步考慮其他判刑選項。惟林官就被告有否真誠悔意提出疑問,指報告中被告表示接受法庭決定,明白行為展現了不尊重,但無特別原因,並歸咎於衝動、愚蠢、天真及無思考後果,又表示無意圖侮辱國歌。林官認為被告似乎只對「不尊重國歌」的行為感到悔意,而非對有意圖的侮辱行為。

悔意屬判處社服令考慮因素之一

辯方表示悔意屬判處社會服務令的考慮因素之一,但「悔意唔係框架」,並非必須要存在,強調被告對行為「肯定有悔意」。辯方續指,被告認為他當時無意圖侮辱國歌,現在不能「講大話」稱有意圖,而悔意不一定要以認罪反映。被告或許並非完全有悔意,但也是有份量的悔意。

林官總結,被告不接受當時有意圖作出侮辱行為,但接受行為間接有意圖侮辱國歌,即相信會令人覺得他的行為屬侮辱,辯方認同。

指被告品行良好重犯機會「接近零」

辯方作最後求情,指被告品行正面良好,重犯機會「接近零」,而定罪已對他人作一定阻嚇性。他續指,控罪中心為侮辱國歌作為中國的象徵,間接侮辱國家,而社會屬國家一部分,被告可透過服務社會來服務國家。

官指判刑須符合控罪 有充足警惕作用及阻嚇性

林官指,判刑須符合控罪,有充足警惕作用及阻嚇性,亦要從被告的更生角度作全面考慮,遂索取進一步報告,重申所有判刑選項仍然開放。

19歲被告劉本晞,報稱學生,被控於2024年6月6日,在香港跑馬地東院道55號香港大球場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

承認事實指,2024年6月6日晚上,大會於開賽前將中國香港特區的區旗、伊朗的國旗,以及主辦方的旗幟在草地球場上展示。其後大會經廣播系統先後播放伊朗國歌及中國國歌,及經廣播要求並提醒在場人士,在播放國歌時需要站立。

庭上播放當日執勤警司林景昇所拍攝的看台錄像,有不少觀眾高呼「We are Hong Kong」。林供稱被告當日在播放伊朗國歌時面向球場草地,播至尾聲時已背向草地。而在播放中國國歌時,被告全程背向草地,兩手垂在身側,頸傾斜向下。

案件編號:ESCC 3030/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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