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州眾議員羅達倫(Evan Low)被指五年前競選連任時有23項選舉法違規,今年中遭加州公平政治操守委員會(FPPC)開罰10萬6000元。但灣區新聞集團揭發,羅達倫動用選舉資金支付罰金,專家指此舉雖無違法,但有違道德。
FPPC經過五年時間調查,發現羅達倫五年前競選連任時,未及時申報他為其非牟利組織「加州科技及創新經濟基金會」(Foundation for California’s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Economy)募集的捐款。
調查又發現,羅達倫利用該基金會的款項支付荷里活影星艾力寶雲(Alec Baldwin)超過22萬7000元,邀請他出席基金會一場活動和羅達倫個人競選活動,但調查人員指控他試圖掩飾這部份。調查結果要求羅達倫向基金會歸還艾力寶雲一半的演講費。羅達倫從2014到2024年擔任州眾議員,在去年任期屆滿前參選國會議員,但最終敗選。今年稍早,他出任強大的性小眾募款組織「勝利研究所」(LGBTQ+ Victory Institute)和「勝利基金會」(LGBTQ+ Victory Fund)的主席兼執行長。
今年2月,羅達倫關閉他最後一個州眾議會競選帳戶,隨後將餘額轉至他3月11日所創立、名為「2030年羅達倫參選州主計長」 (Low for State Controller 2030)的委員會,但他未對外公布其參選主計長的計劃。這是政治人物在思考下一步時為了安置競選資金而為不同官職設立不同委員會的做法,羅達倫迄今有65萬7686.79元競選資金。
根據7月29日競選財務申報,羅達倫從該委員會動用10萬6000元支付罰金,款項將歸入州府一般基金。
政府監察組織「共同目標」(Common Cause)道德專家麥克莫里斯(Sean McMorris)指出,大部份情況都允許候選人利用競選資金繳付涉及規範競選捐款的《政治改革法》 (Political Reform Act)的違規。
但他認為,候選人或民選官員從其他人或組織,例如尋求獲政治人物照顧的特殊利益團體所得到的募款來支付罰金是有違道德,「尤其是當有證據顯示這是故意違法時,正如FPPC在羅達倫案的調查結果」。
對於羅達倫動用競選資金繳付罰金,FPPC尚無回應。但根據FPPC官網,競選資金可被用於繳付罰金,但涉及不當利用競選資金或賄賂等案件則例外。
羅達倫代表律師馬爾特比(Amber Maltbie)對此尚無回應。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