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幼童游泳池中溺斃 家長求償控告托兒所

聖荷西一家附設游泳池的家居式托兒所,近兩年前發生兩名女童溺斃事件。兩名女童的父母對兩名涉事托兒所負責人提出過失死亡訴訟求償,並希望避免悲劇重演。

案發於2023年10月2日,16個月大的莉莉安(Lilian Hanan)和18個月大的皮頓(Payton Cobb)在聖荷西Fleetwood Drive「快樂托兒所」(Happy Happy Daycare)內,與另一名男童掉進游泳池。兩女童死亡,男童則命危送醫。

上月28日,兩名女童的父母向聖他克拉縣高等法院提告該托兒所兩名負責人,66歲婦人格布勒什納斯(Shahin Gheblehshenas)及其42歲女兒法蒂扎德(Nina Fathizadeh),指控她們由於疏忽導致孩童溺水事件發生。

兩名被告事後依三項嚴重危害兒童重罪遭起訴,法蒂扎德也因另一宗涉及她運送兒童時未妥善約束他們的事件而面臨七項危害兒童輕罪。

兩名目前交保的被告將於本月25日開始面對為期一周的初步聆訊,法官將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進行審訊。

2022年領養莉莉安的漢南夫婦(Scott &Josephine Hanan)上周發聲明透露,莉莉安死後,兩人申請領養另一名兒童,但申請遭撤銷,令他們憂慮能否再次領養孩子。兩人又稱,提告是為了「避免同樣的事發生在其他家庭身上」。

對於最新訴訟,被告代表律師表示不予置評。

聖荷西警方和聖他克拉縣地檢署經查後發現,出事當日,本應最少有兩人看管兒童,但當天早上一名員工請病假。探員又發現,游泳池旁一道用於隔開兒童的5呎高柵欄鐵門彈開。

法庭文件透露,兩名被告皆知道,格布勒什納斯的丈夫在庭院澆水,有時會忘記關上柵欄。法蒂扎德當日任由三名孩子留在後院,可看到鐵門沒有關好,卻沒有把它關上就走進廚房,一度離開兒童視線最少5分鐘。

涉事托兒所事後被停牌,並被開罰1萬1000元。

漢南夫婦代表律師德雷爾(Roger Dreyer)認為,事件本可避免,希望透過訴訟追究相關人等的責任。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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