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油麻地渡華路消防處西九龍救援訓練中心地盤發生奪命工業意外,五旬電工疑進行電纜工程期間,由4米高位置墮下後腦墮地身亡。涉案地盤承建商精進建築、德寶工程及超裕電器工程被控沒有檢驗起重機械等共43項傳票罪。案件今早在觀塘法院進行答辯,精進否認全部15項控罪,暫委裁判官洪玉暉將案排期於11月7日審前覆核。德寶承認部分5項控罪,被判罰款12.4萬元。至於超裕則認下全部14項控罪,罰款20.6萬元。
承建商精進建築否認15罪
3名被告分別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德寶工程有限公司及超裕電器工程有限公司等,遭勞工處票控共43項傳票罪。
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否認15項傳票罪,包括4項沒有檢驗起重機械、4項沒有確保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先進行測試及徹底檢驗、4項沒有確保起重機械由合資格的人定期檢查、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墮下、東主的法律責任、及沒有發展、實施和維持一個安全管理制度。
另兩分判商共認19罪
德寶工程有限公司共被控14項傳票罪,承認當中5項控罪,包括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東主的法律責任、沒有檢驗起重機械、沒有確保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先進行測試及徹底檢驗、沒有確保起重機械由合資格的人定期檢查,餘下9項控罪獲撤。
超裕電器工程有限公司承認14項傳票罪,包括4項沒有檢驗起重機械、4項沒有確保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先進行測試及徹底檢驗、4項沒有確保起重機械由合資格的人定期檢查、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墮下、沒有設置及保持安全的工業裝置及工作系統。
無設足夠防墜設施
德寶及超裕承認的案情指,精進從建築署承接總值7.97億元的工程合約,之後精進將電力安裝工程分判予德寶,德寶再把電器裝置工程分判予超裕。閉路電視顯示在2023年10月10日,由超裕僱用的電器技工蘇金順戴着安全頭盔,上電纜架工作,由於房間的地上有電纜阻擋住升降工作台的活動,故徐由工作台爬上電纜架工作。雖然徐身穿全身式安全吊帶連懸掛繩,惟沒有合適的繫穩點或獨立救生繩可供安全帶扣上,電纜架下方亦沒有架置安全網,故徐在電纜架上工作時,沒有獲提供足夠的防墜設施,他工作時可從電纜架下墮4.5米至地面。
精進的控罪指,在2023年10月6日、7日、及10日,是尖沙咀消防局於九龍渡華路行動支援設施建造工程的建築地盤的承建商,惟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地盤内有人從高度不少於2米之處墮下,即5樓電制房安裝起重機械;另沒有確保起重機械不得使用,除非在過去12個月內曾由一名合資格檢驗員進行最少一次的徹底檢驗,並取得按認可格式發出的證明書等。
案件編號:KTS 15210-15225/2024、KTS 15227-15233/2024、KTS 15235-15241/2024、KTS 15243-15249/2024、KTS 15251-15257/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