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服裝製造商前行政助理,控告她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使用虛假報價單及收據,詐騙公司維修工程費用共約48萬元。女被告早前被裁定9項控罪成立,今日(7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0個月零3日。
被告莊萃君,33歲,Sterling and Grant Limited (SGL)前行政助理,被裁定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
裁判官施祖堯在判刑時指,被告利用僱主的信任,有計劃犯案,犯案時間歷時數個月,並非因為一時貪念,而且沒有悔意,並有干犯相同性質罪行的案底。法庭以逾2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已經償還所有涉案款項,遂將其刑期扣減至20個月零3日。
案情透露,被告任職SGL行政助理期間,其職責包括替僱主處理其名下兩個住宅物業的租賃事宜,以及相關的裝修及維修工程。進行每項維修工程前,被告需事先獲僱主批准,並提供報價單供僱主確認。工程完結後被告亦需向公司提供由裝修公司發出的報價單或收據以安排支付工程費用。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於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間,被告先後九次向SGL提交虛假維修工程報價單或收據,誤導SGL有關文件由一間裝修公司發出,導致SGL向該裝修公司支付工程費用共約48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該裝修公司從沒有發出涉案的報價單及收據,而相關的工程費用大部分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