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登記機制|法案委員會首開會 曾國衞:特區婚姻自由僅限於異性結合 無轉寰餘地

審議《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今日(23日)首次開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開場發言時表示,草案充分展示特區政府的堅定立場,一是恪守司法裁決的積極義務責任;二是捍衞傳統婚姻的堅定立場;三是致力平衡社會整體利益的管治擔當。他重申,特區政府堅決維護法治的決心從不動搖,按照終審法院的裁決,政府有積極義務,須於兩年內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並制定伴隨的適當權利和責任,今次草案充分展示政府對法治的堅守,從不因為議題具爭議性而有所動搖。

曾國衞:「登記機制」與「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不能混為一談

曾國衞指草案目的十分清晰,是設立一個替代框架,使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保障其私生活權利不受侵擾,同時制定承認同性伴侶關係而賦予的核心權利和責任。他說,政府深切明白部分議員與市民的憂慮,擔心草案若通過,將衝擊「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制度,他重申特區的婚姻自由僅限於異性結合,這是《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明確規定,終審法院亦已作出清晰的裁決確認,「絕沒有轉寰的餘地」。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裁決,建議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令同性伴侶關係在法律獲得承認。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裁決,建議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令同性伴侶關係在法律獲得承認。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法院明確指出在替代框架下,登記的同性伴侶關係並不等同婚姻關係。
法院明確指出在替代框架下,登記的同性伴侶關係並不等同婚姻關係。

 

曾國衞:機制平衡實際情況及公眾期望

曾國衞又指,現時建議推出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與目前的「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絕不能混為一談,「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我們亦早已開宗明義表示,特區政府維護傳統婚姻的決心堅如磐石。」他指,草案建議所包含的權利,旨在解決同性伴侶在現實生活中因缺乏法律身分承認和保障而導致出現的重大困難,從而滿足他們的「基本社會需求」,而制定承認機制的登記必須條件亦是充分考慮了香港的實際情況、社會整體利益和公眾期望,取其平衡,盡量為各方所接受。他相信各議員必定能夠以理性持平、實事求是的態度,專業審議草案,妥善落實在《香港人權法案》下的積極義務。

若立法未能通過 終院裁決繼續有效

會上,多個政黨包括民建聯、工聯會、經民聯、自由黨等繼續表明反對。有議員問及若草案被否決,政府如何履行法院命令,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梅基發指,終審法院的宣告並非命令,無指令政府須採取的措施,亦不能指令立法會如何處理法案,政府尊重立法會審議決定,相信議員會按職能審議;若法案未能獲立法會通過,終審法院的裁決命令繼續有效,政府有持續責任履行法律義務。

亦有議員問及,如草案未獲通過,有否評估對本港法治的影響。曾國衞回應指,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不能動搖,而終院裁決是香港司法制度一部份,按照《基本法》行使終審權,「如果完全唔尊重佢、唔遵守,無疑對法治有好大影響,不單止是特區政府受影響,整個香港特區都會受影響」,反問如政府不按裁決訂立框架,「我哋仲點可以同出面講,香港法治領先於世界?」

至於能否以行政手段代替立法。曾國衞表示,法院裁決特區政府須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因此須以立法形式進行。律政司表示,以立法方式保障同性伴侶的基本社會需求是最理想做法,如果透過行政方法處理,例如預先授權進行醫療決定,未必處理到突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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