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影片時被突如其來的超大聲廣告吵醒?加州議員提出立法,或許能幫民眾「還耳根清靜」。
非牟利媒體CalMatters報道,加州州參議員安柏格(Tom Umberg)SB 576號法案,要求Netflix、Hulu等線上串流平台在播放廣告時遵守與傳統電視相同的音量限制規定,不能高於節目音量。該法案在州議會獲得跨黨派支持,目前正推進至州眾議會審議。
安柏格表示,立法靈感來自其辦公室主任凱勒(Zach Keller)一家親身經歷。某晚凱勒與妻子好不容易哄睡女嬰後打算看串流影集放鬆,卻被一段突如其來的大聲廣告驚醒孩子。安柏格因此提出了法案。該提案要求串流平台遵守2010年聯邦《廣告音量抑制法》(Commercial Advertisement Loudness Mitigation Act,簡稱CALM法),該法由時任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簽署,授權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制定電視與有線廣告音量不得高於節目本身的規範。不過當時串流平台尚不普及,未納入該法範圍。
過去國會也曾試圖將串流納入CALM法,但相關提案未能進入聽證程序。安柏格認為,既然聯邦未動手,加州可以自行立法保護居民。
柏克萊加大(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法學教授納雷查尼亞(Tejas Narechania)指出,聯邦法院過去曾裁定加州有權針對本州居民制定消費者保護法,即便會影響外州內容供應商。他引用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一項支持加州聽障組織訴CNN網站未加字幕的裁決作為先例。
法案廣受民意支持,但加州娛樂業界仍表達反對。反對者包括美國電影協會(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與串流創新聯盟(Streaming Innovation Alliance),認為此舉技術上難以執行。
電影協會代表帕塔克(Melissa Patack)上月在州議會聽證會上表示,串流廣告是實時與節目內容配對,平台無法預先控制音量。她強調業界已投入大量資源,致力於開發符合節目音量的廣告標準。
但安柏格不以為然。他說:「我相信他們既能讓廣告變大聲,就能讓它變小聲。」他表示,會繼續推動法案通過,讓嬰兒不再被突如其來的廣告聲吵醒。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