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舖阻街不但影響市容,也影響行人出行。政府過去三年加強打擊,並在2023年將店舖阻街定額罰款提高至6000元後,各區店舖阻街情況已大有改善。為鞏固成效,政府在去年12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包括建議賦權食環署人員毋須借助警方的法定權力下,自行要求店舖移走阻街物品。食環署指,隨着條例草案在5月8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202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已於5月16日刊登憲報,並在今年8月17日生效。今次修例將提升署方獨立處理阻街問題的能力,隨着街道保持暢通,市民可以有理想的購物環境,有助提高市民消費意欲,長遠對零售生意亦有裨益。
食環署高級總監(法例檢討)葉國祥向《星島》表示,政府在2023年10月將店舖阻街定額罰款提高至6000元後,阻街情況明顯有改善,「對比新罰則生效前後的12個月,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大減近9成,由月均約880張降至約100張;相關投訴亦由2023年的1.86萬宗,跌至去年的1.29萬宗,跌幅達3成」。
店舖阻街顯著改善 檢控大跌
目前處理店舖阻街時,食環署人員須與警方作聯合行動,並透過警方行使《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權力移除物品。葉國祥表示政府早前已修例,在8月中新例生效後,會賦權食環署人員要求店舖在限期內移走阻街物品。若店方拒絕,署方有權移除阻街物品,並追討移走、檢取或扣留該物品的費用。「這有助提升食環署處理阻街問題的能力,且因這做法與現時聯合行動大致雷同,署方人員已具備一定經驗去執行新的店舖阻街法例,毋須因而特別增加人手」。






他續指,日後也會按照實際情況,策略性調配人手,「除常規巡查,也會有跨部門的突擊行動,若蒐集到足夠證據,會向違例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同時會針對阻街黑點,在發現情況較嚴重時加派人手執法」。
至於如何平衡營商環境及公共衞生,葉國祥表示希望做到情理兼備,「相信消費者也想光顧清潔衞生的店舖,而整潔的購物環境亦有助提升整體生意」。他又謂,當局一直在加強宣傳教育,冀店舖經營者能改變運作模式,包括通過調整入貨次數和每次的入貨量,避免大量貨物囤積及佔據公眾地方,影響街道暢通性。
增罰則 更短時間處理阻街物
除店舖阻街外,街道上不時會有不同種類的物品堆積,不但阻礙行人,亦妨礙食環署人員清掃街道。針對這種情況,新法例也賦權食環署可要求物主在更短時間內移除相關物品,即由「4小時內」改為「不少於30分鐘」;不遵從指示的相關罰則亦由現時最高5000元,增至1萬元。葉國祥表示,新法例允許署方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指明較長而合理的期限予物主移除障礙物,「若有太多物品要清理,可給予更多時間;署方也會制訂指引予前線同事跟從」。
食環署在新例生效前會加強落區宣傳,包括通過海報、政府網頁作推廣,也會發放宣傳單張等。葉國祥說:「署方也會邀請區議員幫忙向持份者解說新例,避免有人將物件長期擺放在街上。署方的前線人員也熟悉區內情況,如某些人把車仔、凳等物件擺在後巷,現時也會向他們加強宣傳,尤其是曾被警告或檢控者,更會多作教育」。
記者 郭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