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顛覆案中47人2020年協議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涉案各人翌年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去年11月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13名定罪被告分別申請上訴定罪及刑期,連同劉偉聰罪脫律政司上訴,3案下周一將於西九龍法院一同審理,由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主審,預計需時10日。譚得志認罪原申請上訴刑期,後撤回申請。
上訴案聆訊將於下周一早上10時,假西九龍法院4樓第3庭舉行,庭內安排47席公眾席及30席記者席,其餘多個延伸庭另設358席公眾席及41席記者席。
上訴的13名被告中,有12人受審後定罪,《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監7年9個月;「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何桂藍不求情判囚7年;梁國雄、林卓廷、余慧明則判監6年9個月;何啟明判囚6年7個月;陳志全、鄭達鴻、黃碧雲、楊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監6年半。黃子悅和譚得志則認罪判監4年5個月。譚得志原申請上訴刑期,其後撤回申請。

西九龍裁判法院下周一開庭處理35+顛覆案的上訴申請。

劉偉聰於案中罪脫,律政司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CACC253,263,268/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