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倉爆炸前 涉事公司傳早被調查

北加州尤洛縣艾斯帕托煙花倉庫爆炸造成七人死亡。美聯社

當局日前搜查列治文區一民宅,據報與煙花公司有關。記者陳程威攝

本報訊

北加州煙花倉庫爆炸造成七人死亡之前,有關當局早已盯上涉事煙花公司的華裔負責人。據知情人士向《三藩市紀事報》透露,調查重點包括他是否在南加州非法儲存煙花,並將高危展示級煙花誤標為威力較低的「安全煙花」包裝販售。

據《紀事報》報道,調查焦點是前三藩市居民Kenneth Chee(音譯姓錢)身上。他現年48歲,東灣聖拉蒙(San Ramon)居民,任職Costco驗光師,且是煙花公司「Devastating Pyrotechnics」的擁有人兼行政總裁,該公司位於尤洛縣艾斯帕托(Esparto)的營運據點,7月1日被大火夷平,爆炸導致七人喪生。

《紀事報》引述消息指,當局早於爆炸發生前已著手調查 Chee 涉嫌在南加州非法儲存煙花,並將高危的展示級煙花偽裝為威力較低的「安全煙花」。報道並未透露有關南加調查的更多詳情。

曾有前科 聯邦拒發牌

本周二,執法部門突擊搜查Chee曾居住的三藩市內列治文區第二街(2nd Ave)一處住宅,據報業主是在他公司任經理的親戚。

紀錄顯示,儘管聯邦煙酒槍炮爆裂物管理局(ATF)禁止Chee擁有或購買煙花,他多年來仍持續承接農曆新年與國慶等大型煙花表演項目。

目前仍不清楚ATF何以拒絕向Chee發有關許可執照。但《紀事報》指,他1997年20歲時曾因在三藩市與一名14歲男孩起衝突開槍而被捕,翌日因持槍攻擊罪被判刑五年。根據ATF規定,曾犯可判監一年以上罪行者不得取得聯邦爆裂物執照。

但《紀事報》查閱文件發現,兩年前,另一名與第二街房產有關聯、疑為Chee同母異父弟弟的Gary Chan Jr.(音譯姓陳),卻獲得聯邦許可,得以營運該煙花公司。

律師回應稱消息不正確

Chee的律師Douglas Horngrad周四(10日)透過電郵回覆《紀事報》稱:「你們消息來源的資訊在多個重要方面並不正確。我目前對貴報報道沒有其他評論。」

雖被聯邦拒發執照,Chee仍成功以本人名義從州消防官辦公室(OSFM)取得三張煙花執照,分別用於代表公司進出口煙花材料、銷售煙花及舉辦公開煙花表演。州級規定較為寬鬆,僅禁止曾犯「涉及爆炸品或危險煙花的重罪」者持牌,並未全面對應聯邦規範。

目前OSFM主導調查爆炸案,核心問題之一是該公司究竟在艾斯帕托的物業上如何處理煙花。該處屬農業用地,業主為尤洛縣縣警馬查多(Sam Machado)。他持有聯邦執照在該物業經營槍械買賣,妻子與小姨子皆在縣警局任職。據《紀事報》查閱調度錄音,爆炸當日一名縣警曾向直升機駕駛員通報倉庫內仍存有大量爆炸物與彈藥,並指出該地設有多個存放重型煙花的集裝箱。

《紀事報》指出,Chan所持的聯邦執照只允許在七個金屬集裝箱中儲存展示級煙花,而這些集裝箱應設於物業北邊農田地界上,最接近的亦離發生爆炸的建築物有三分之一哩遠,依法不得將煙花儲存在屋內。

有業內人士指出,Chee曾因不符資格被另一間煙花公司解僱。該人士呼籲加州應與聯邦制度接軌,「否則只會讓不符資格者透過他人名義繞過規定」。

多年來,Chee成功爭取到多個城市合約,包括曾與三藩市中華總商會長期合作,在農曆新年節慶中負責煙花施放。今年原訂於聖荷西、聖海倫娜與克洛維戴爾等地進行的國慶煙花表演亦由該公司承辦,惟因爆炸事故全數取消。

《紀事報》稱,總商會新年巡遊總監向該報證實,已與該公司合作超過十年,長期直接與 Chee 及其總經理Neil Li(音譯姓李)接洽。爆炸發生後,Li已被家屬報失聯,是否為其中一名死者仍待DNA鑑定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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