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沙田新城巿廣場暴動中,至少4名警察遭示威者襲擊受傷,包括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咬斷警長無名指。律政司昨分3案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杜啟華及另外3名男子,指4名警察在工作期間受傷,現就其僱員賠償及相關訟費向杜啟華等人索償,其中兩案索償金額分別約為198萬元及10萬元。
3案原告均為律政司,首案被告為杜啟華,入稟狀指律政司依警務處長循《官方法律程序條例》提出的要求,就兩名僱員、即時任高級警司70206(梁子健、現已晉升為總警司)及偵緝警長54112(梁啟業)於2019年7月14日工作期間受傷的賠償及相關退休金向杜啟華索償,因兩人傷勢是由杜啟華所致;惟入稟狀沒有列明索償金額。

其中一名工傷警偵緝警長梁啟業。資料圖片
次案被告為梁柏添及李文謙,入稟狀指政府僱員張歷恆於2019年7月14日晚上約10時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工作期間受傷,其傷勢由梁柏添和李文謙造成,現就張歷恆的僱員賠償及他申索僱員賠償而衍生的訟費、向兩名被告索償共1,980,355.5元。
第3案被告為梁柏添及龔志遠,入稟狀亦指政府僱員郭兆恒於上述同日同地工作期間受傷,而他的傷勢則由梁柏添和龔志遠造成,律政司現就郭的僱員賠償向兩人索償共106,745.99元。
案件編號:DCCJ3819, 3790, 3792/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