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嶺南大學學生會骨幹成員涉嫌盜竊經費案,涉嫌挪用公款作私人用途的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今(4日)中午12時許,賴卓賢在男親友陪同下,前往屯門警署續保,半小時後離開警署,他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賴卓賢在親友陪同下前往屯門警署續保。楊偉亨攝

賴卓賢到屯門警署續保。楊偉亨攝

賴卓賢離開警署時回應記者提問。楊偉亨攝

賴卓賢離開屯門警署。楊偉亨攝

賴卓賢離開屯門警署。楊偉亨攝
今年6月4日,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昨(4日)採取執法行動,以「盜竊」及「串謀盜竊」罪拘捕四名「嶺南大學學生會(嶺大學生會)」的骨幹成員,包括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被捕人士涉嫌挪用嶺大學生會資金,將公款用作私人用途。
有知情人士透露,賴卓賢及吳泰霖兩人將巨額學生會資金轉入個人戶口用作個人奢華消費,有消息指賴卓賢於日本旅行回港後即被警方拘捕,疑似挪用公款作旅遊,甚至將學生會資金用於炒買股票及到夜店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