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今日(17日)下午在將軍澳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動。行動中,人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
兩名分別為51及64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上述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消息指,兩輛涉案私家車當時由將軍澳前往啟德,車費由100元至110元,51歲被捕司機報稱無業,而64歲被捕男子為退休人士。

警方放蛇拘捕兩名司機。

警方放蛇拘捕兩名司機。

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