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周永恒涉行人路踩「風火輪」被控疏忽駕駛等罪 獲准保釋7.17再訊

報稱為送貨員的藝人周永恒涉於今年3月,在天水圍一行人路上違規駕駛電動單輪車(俗稱「風火輪」),被控一項疏忽駕駛罪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

41歲被告周永恒,報稱為送貨員,被控於2025年3月24日,在天水圍天湖路近燈柱 FC0856之行人路上,在道路上使用一輛機動車輛,即一輛黑色電動單輪車,而當時就他對該車輛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在顧及一切有關情況下,在公眾地方疏忽地駕駛機動車輛,即一輛黑色電動單輪車。

案件編號:TMCC 1260/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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