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恐在7年內耗盡。勞福局與社署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呈交文件顯示,該基金在過去5年平均總收入約3.98億元,但同期發放援助金個案數字攀升,已有「入不敷支」趨勢,預計若收入持續不變,基金將在2032/33年度耗盡。
去年逾300人涉呃共1400萬元
社署更提及,去年將多宗涉及提交虛假醫生紙的個案交由警方調查,警方事後拘捕約300人,涉及援助金額高達約1,400萬元,故建議對基金發放方式作出修正,以達到收支平衡。
孫玉菡:政府無意取消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強調,計劃原意是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及時而適度的援助,因此不設經濟審查,政府無意取消計劃或改變計劃的政策原意,希望經優化的計劃可確保有需要的受害人得到及時而適度的援助,同時防止濫用及詐騙的行為。
總支出5年升六成 或7年內耗盡
文件顯示,目前基金會針對五大項目發放補助,分別為殮葬補助、死亡補助、傷殘補助、受傷補助,及臨時生活補助。基金主要靠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費用、政府撥款、援助金退款及投資維持收入。不過在過去5年基金平均收入僅3.98億元,同期發放援助卻由2.97億元升至4.92億元,令總支出由3.2億元升至5.2億元,升幅超過六成。截至去年3月31日,基金只剩下14.54億元可運用,若收入及開支趨勢不變,將在7年內耗盡。

合併兩補助 最高索額由16萬降至近2萬
政府經檢討後,建議作出三大改動,當中最大變更是合併性質相近的「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將其列入新的「體恤補助」內,且可申領的病假期間經濟援助,將由最高180日降至60日,大削三分二;同時兩項補助原本最高每日平均可領918元,也會減至平均每日330元。社署補充,在舊制下,單在2023/24年度已批出9,090宗「受傷補助」個案,當中三成人同時領「臨時生活補助」,令發放援助金額高達4.87億元,佔計劃下99%,故建議作出合併,強調申請條件與「受傷補助」一致,即毋須考慮受害人在遇上交通意外時有無從事有薪工作。
按新政策推算,即未來同時領兩種補助的受害人,最高可領金額將由約16.5萬元,大減至約1.98萬元。若他們成功「無縫申領」普通或高額傷殘津貼,按剩下90日補助計算,即可多領約6,300元和約1.26萬元。
需持7日病假才可申請補助
文件又提及,建議將申請人須獲註冊醫生證明其傷勢須留院治療時限,回復至不少於7日,或獲發不少於7日的病假證明,才可開始申領;措施較現時的3日為長,局方明言是出於基金最新財政狀況作出改動,亦是為防止瑣碎申索及欺詐行為,集中資源幫助嚴重受傷個案。
局方透露,在2021/22至2023/24年期間,發現超過2,000名申請人在兩年內重複申請援助,涉及逾5,000宗個案,佔期內獲批個案約19%,故建議設定時限,未來「體恤補助」在兩年內只可申領一次;其餘有需要個案會經社署轉介至申領綜援或其他援助。
局方預計,按計劃平均每年批出約1萬宗計算,在實施新措施後,在2025/26年度全年數字預計,可省下約2.7億元,且假設每年合資格個案下跌25%,可額外節省約5,000萬元,令基金達至收支平衡。

有行人5年間多次意外獲批64萬援助
孫玉菡在社交平台撰文提到,計劃原意是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及時而適度的援助,因此不設經濟審查。社署留意到部分申請人涉及多次交通意外並獲發可觀的援助金,例如有自僱職業司機3年間因多次發生交通意外而獲批逾36萬元援助金;另有行人5年間多次發生交通意外而多次作出申請,獲批逾64萬元援助金。
他強調,政府無意取消計劃或改變計劃的政策原意,而是希望經優化的計劃可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確保真正有需要的受害人得到及時而適度的援助,同時防止濫用及詐騙的行為。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下周一(9日)會率領勞福局及社署團隊,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匯報檢討建議,並就建議諮詢委員意見及作交流。
孫玉菡提醒市民,詐騙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屬刑事罪行,可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10章)被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