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早前提出建議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包括簡化紀律程序、擴大停職涵蓋的範圍等。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10日)出席電台節目指,在處理公務員紀律聆訊時,相關部門將被賦予權力對涉事公務員施加懲罰,無需等待法院文件或判辭,相信可縮短約一個月的紀律聆訊處理時間。





公務員學院加強紀律及行為操守培訓
楊何蓓茵指,近年來當局注重公務員紀律和行為操守,在不同層級的公務員、公務員學院均有培訓,公務員紀律方面的意識有所提高,但希望機制更有效率,所以提出有關建議。她指部分紀律問題較嚴重,包括濫用職權以至未有取得批准下,向下屬借貸等,而較輕則包括擅離職守等。
8成個案於9個月內完成
被問及紀律聆訊處理程序時間,楊何蓓茵指出,一般需要採取正式紀律行動的屬較嚴重個案,當中8成個案,需進行包括調查後作正式聆訊及取得報告,而其中8成個案就於9個月內完成。至於處理較快個案,如受刑事罪行被判罪成。她則指,超過9成個案會於3個月內完成。當中如有少數個案所需時間較長,包括員工不合作,認為在修例後,相關部門將被賦予權力施加懲罰,無需等待法院文件或判辭,相信可縮短約一個月的處理時間。而被控人員在無合理理由下首次缺席紀律聆訊,聆訊仍可繼續進行,惟較以往三次大減。她指不合理個案屬少數,如有合理理由缺席都會接受。
倡收緊停職期間扣起薪酬安排
楊何蓓茵續指,針對部分拖延個案,如無合理原因缺席等,將給予主事人員更大權力,包括相關聆訊委員會主事人去處理個案,續指會讓主事部門可彈性處理,如果認為未能判罰,可繼續等候法院文件或判辭,再作決定。又建議收緊停職期間扣起薪酬的安排,如在接受部門或刑事調查期間被停職的公務員,由過往不會扣薪,到現時建議停職期間扣起最多一半薪酬。
被問及現時有多少公務員因公作表現不佳而收到擬令退休通知書,楊何蓓茵指出暫接獲12宗個案,三宗已離職,兩宗涉及的公務員因表現進步而無須繼續處理,兩宗則自行離職。
部門可按需要削減多於或少於2%崗位
而政府早前提出削減經常開支2%,楊何蓓茵表示在該目標下已持續要求各部門及政策局審視人手,做好人手規劃,達到「可減則減」,惟目前部分部門人手不足,導致增加職位的情況出現,如公務員事務局轄下公務員學院需增聘人手以推行培訓。她強調目標雖是公務員編制未來兩年各減2%,惟大前提是服務不受影響;每個政策局轄下部門實際削減編制的數字應有彈性,可按實際人手需求,削減多於或少於目標的崗位,以達致政策局整體編制削減2%。她續指各政策局正規劃來年人事計劃,未能公布具體削減編制情況,局方正審視以人工智能取代人力,填補部分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