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外電報道,Google以支付接近14億美元,與美國得州就數據隱私案達成和解。
得州總檢察長Ken Paxton發聲明指,Google已同意支付13.75億美元,與得州就侵犯用戶數據隱私的指控達成原則和解。2022年,當局起訴Google非法追蹤和收集有關地理位置、隱身模式和生物識別的用戶隱私數據。
Paxton在聲明中說:「在得州,大型科技公司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多年來,Google通過他們的產品和服務祕密跟蹤人們的活動、私人搜索,甚至他們的聲紋及面部幾何形狀。」
Google發言人回應指,案件涉及一些公司已改變的產品政策,將繼續在服務中建立強有力的隱私控制機制。
據報近14億美元是美國各州就此類數據隱私侵犯與Google達成和解的最大金額。在過去兩年中,德克薩斯州此前與Google達成了另外兩項重要和解協議。
報道指,Meta亦同意與得州就一項隱私訴訟達成14億美元的和解協議,該訴訟指控Meta未經用戶許可使用了他們的生物識別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