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士與網約「白牌車」矛盾仍未平息,惟再有內地平台攻港。「滴滴出行」在港原本僅提供網約的士的服務,但自上周五(25日)起,陸續向部分用戶開放新服務,App介面新增「經濟型」專區,點選即可預約私家車,車費比預約的士更平。
平台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載客服務合乎法規
運輸署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就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質素而言,政府的立場清晰,即的士服務要改善,網約車平台要規管,非法「白牌車」的經營要依法打擊。政府對於透過不同通訊科技, 使用互聯網或手機應用程式召喚或預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持開放態度,並銳意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質素,但相關平台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載客服務合乎法規,保障乘客的安全及利益。





運輸署: 今年內就規管網約車平台訂定立法建議
就規管網約車平台方面,運輸署現正進行研究,檢視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整體供求。政府在全面考慮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工作小組」的報告以及所收集到的意見和相關數據後,會於今年內就規管網約車平台訂定立法建議。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條例》)第52(3)條訂明,任何人士或機構如欲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有關車輛必須根據《條例》的規定,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運輸署不時提醒營運商須遵從相關法例規定。當接獲懷疑有車輛提供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個案,運輸署會視乎個案實際情況,如有需要會轉交警務處跟進。警務處一直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並透過不同渠道收集情報,以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
署方強調,若發現有足夠證據證明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車輛涉嫌被用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會馬上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警務處會繼續調配適當資源以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保障乘客和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記者 謝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