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部律師意外上傳了一份內部備忘錄,其中詳細說明了運輸部取消擁堵費的計劃,並承認該法律策略「不太可能」成功。
據《紐約郵報》報道,這份長達11頁的文件被發布在法庭文案後於23日晚上已被刪除,其中列舉了運輸部長達菲(Sean Duffy)提出停止擁堵費計劃法律論點中的漏洞。與此同時,負責為達菲辯護的3名政府律師確實提供了另一種可能的法律途徑來阻止擁堵費,但亦指出這也存在著風險。
達菲最近曾警告紐約州州長胡楚,稱如果她繼續違抗停止收費的命令,將會產生「嚴重後果」,包括可能損失數十億元的聯邦道路建設項目資金。
運輸部發言人於24日證實,由於誤傳內部備忘錄的失態行為,紐約南區檢察官將被華盛頓特區司法部民事部門其他檢察官取代,「是紐約南區負責此案的律師能力不足,還是他們試圖反抗?至少,這是法律上的失職行為。看到一家頂級法律組織陷入如此恥辱,真是令人難過。」
該備忘錄已提交給曼哈頓聯邦法院,撰文的日期為4月11日,質疑達菲認為聯邦政府有權撤銷這項全國首個計劃批准的論點,稱該計劃在拜登政府時期根據運輸部試點計劃獲得了批准。
備忘錄寫道,「法官利曼(Lewis Liman)或其他法院不太可能接受這樣的論點,即擁堵收費計劃不是在『價值定價試點計劃』(Value Pricing Pilot Program)下法定授權的『價值定價』先行試點。我們無法找到令人信服的法律論點來支持這一立場。」律師們列舉了大量法院給予地方政府空間嘗試「新穎社會和經濟實驗」的例子。
此外,律師們也對達菲的論點表示懷疑,認為擁堵費違反了聯邦法律,因為它沒有為開車人提供免費通行費的替代方案。另外達菲指出,收費金額是根據州政府需為大都會捷運局(MTA)籌集的資金來設定,而不是為了真正緩解曼哈頓最繁忙街道的交通擁堵。但備忘錄稱,「這兩個理由,都不太可能說服法庭。利曼法官或其他複審法院不太可能根據信中闡明的法律依據支持部長的決定。」
他們還指出,除了達菲的決定本身之外,似乎「沒有其他材料支持或解釋運輸部改變立場」,這可能會使該機構面臨「要求提供電郵和機構官員(特別是部長)證詞」的額外證據風險。律師表示,達菲還有可能透過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以「優先事項變化」為由而否決擁堵費,但他們指出,這個論點也可能在法庭上被駁回。
但律師指出,MTA和聯邦政府之間所謂的「合作協議」並「沒有任何明確的終止條款」,任何變化都可能引發另一個審查程序,以「評估終止擁堵收費方案對環境的影響」。
在曼哈頓臨時聯邦檢察官克萊頓(Jay Clayton)給法官利曼寫了一封懇求信後,法官同意於24日暫時封存該文件。

運輸部律師承認達菲提出取消擁堵費計劃的法律論點「不太可能」成功。 Eric Lee/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