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水埗警區聯同機動部隊及入境事務處人員根據情報分析,昨日(22日)展開代號「冠軍」的跨部門反非法入境者及黑工行動,突擊搜查深水埗及長沙灣區內多個地點。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2名年齡介乎22至52歲內地男子,涉嫌「逾期居留」、「非法入境」及「通緝人士」。被捕人稍後將轉交相關部門跟進。

被捕人士帶署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