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會條例│孫玉菡 : 登記局會加強及完善執行機制 工會有充足時間了解新規定

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上星期四( 17日 )刊憲, 引入維護國家安全元素,提出干犯危害國安罪行人士不得擔任職工會職員或申請新工會登記,職工會接受境外勢力提供資助或捐贈前,須獲職工會登記局局長批准。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今日( 23日 )晚上在職工會登記局舉辦的線上研討會時指,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登記局會做好準備工作,包括加強及完善執行機制,以及進一步的解說及教育工作,給予職工會充分時間了解各項新規定,亦會編製宣傳資料及範本供職工會參考及使用,協助職工會遵行新規定。他深信職工會一定能有效掌握修訂內容和符合相關規定,不會影響工會的會務和發展。

修例涵蓋維護國安及完善職工會規管  促進工會健康發展

對於有人指現時香港社會穩定,職工會整體情況已回復平穩,為何政府仍建議修例,加強對職工會的規管。他強調,根據《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就社會團體包括職工會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登記局局長的職能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政府不能忽視國家安全風險,必須居安思危,防患未然。修訂建議涵蓋維護國家安全及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兩方面,有助進一步築牢國家安全的屏障,並促進職工會的健康發展。

他指當局將於本月底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爭取在現屆立法會會期內獲得通過。稍後登記局局長會解說修訂《職工會條例》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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