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區議員葉吉江上水滿身酒氣逆線行車撞的士 認危駕罪5.9判刑

屯門區議員葉吉江於去年8月在上水駕駛私家車時逆線行車,與一輛的士發生碰撞,遭揭發酒精測試超過規定水平。葉吉江事後被控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兩罪,他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危駕罪,酒駕罪獲撤。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5月9日判刑,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准以5千元保釋候懲。辯方求情指,案發後被告已聘請司機,不再親自駕駛,望法庭念被告對社會的貢獻而輕判。

認危駕及酒駕兩罪

61歲被告葉吉江(KENNETH),報稱退休人士,被控危險駕駛及在酒類的影響下駕駛汽車共兩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8月1日,在新界上水古洞路近金坑路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私家車;另駕駛私家車時是受酒類的影響,以致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汽車。被告在2017年有1項醉酒駕駛定罪紀錄,及1項不小心駕駛的交通紀錄,並在2024年獲委任成屯門區區議員。

求情指疫情期間為社會作貢獻

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指,被告坦白承認控罪,事主的士損毀亦並非十分嚴重,望法庭念被告積極參與社會服務,為慈善出心出力而輕判。辯方續提及,被告自2024年起擔任屯門區區議員,在疫情時為社會作出巨大貢獻,亦樂於助人,案發後被告已聘請司機,不再駕駛。

逆線行車撞的士後被揭滿身酒氣

案情指,被告於2024年8月1日晚上10時許,在古洞路駕駛Tesla私家車,期間被告轉沿著金坑道北行時,逆線行車,與一輛的士發生碰撞,致雙方車輛皆受損。的士司機發現被告精神呆滯及行動遲緩,被告亦沒有回應的士司機發問,警方到場調查後,從被告身上聞到酒味,因此為被告進行了酒精測試,發現被告的測試超過規定限制,隨即以酒駕罪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保持沉默。是次意外令的士司機造成頸部扭傷,而被告則聲稱頸部和胸部受傷,二人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療。

案件編號:FLCC2548/2024社會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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