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溺斃兩名年幼女兒 婦人終身囚禁精神病院

新州一名婦人以「宗教目的」為理由,在家中浴缸溺斃兩名年幼女兒後,法庭裁定婦人精神錯亂,無需承擔刑事責任,但要無限期囚禁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紐約郵報》報道,高等法院法官萊恩(Guy Ryan)上星期在判詞中表示,27歲的埃金斯(Naomi Elkins)確實殺害了兩名女兒,但她只是精神失常才行兇,因此判她無罪,只需要囚禁保安嚴密的精神病院,刑期為兩個無期徒刑,按新州法律合共150年。

案情指,埃金斯前年6月25日從日托中心接走兩名女兒後,在雷克伍德(Lakewood)住所先用刀刺向1歲幼女腹部,隨後將她帶入浴室溺斃,3歲長女目擊事件後驚恐尖叫,逃入另一間浴室躲藏,埃金斯尾隨追入,在長女躲藏的浴室將她溺斃。

據警方與檢方表示,埃金斯犯案後致電哈佐拉緊急醫療服務(Hatzolah Medical Services)承認傷害小孩,救援人員到場證實女童當場死亡。埃金斯供稱自己要「淨化世界」,犯案時曾經「反覆數到50」,以此確定有足夠時間將小孩按在水中。

心理學家皮雷利(Gianni Pirelli)在庭上作證時表示,埃金斯「無疑處於精神錯亂狀態」,但她的精神狀況惡化,與她誕下兩名孩子後患上產後精神病有密切關係,她相信自己或丈夫是彌賽亞的化身,如果能夠摧毀自己的孩子,就能夠消滅世界上所有邪惡。埃金斯還表現出其他極端信念,包括認為自己是「希特勒或邪惡的後代」。本報訊

法庭裁定埃金斯精神錯亂,無需承擔刑事責任。海洋縣監獄圖片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