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歲女舞台技術人員涉嫌在3月30日從荷蘭阿姆斯特丹飛抵香港後,於香港國際機場清關時被海關人員檢獲寄艙行李中逾20公斤的懷疑氯胺酮。女被告被控一項危險藥物的販運罪。案件今(4月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6月24日再訊,讓控方索取有關危險藥物的化驗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柙候訊,法庭將於4月9日處理其保釋覆核。
27歲被告黃穎藍,報稱舞台技術人員,被控於2025年3月3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海關入境大堂B行李檢查櫃位S6非法販運20.68公斤懷疑氯胺酮。
海關表示,將繼續加強打擊販運毒品活動,並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海關亦會根據風險管理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
案件編號:WKCC 1395/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