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他克拉法院頒令VTA工人今復工

工會為VTA工人設立罷工基金。ATU Local 265

聖他克拉VTA工人從本月10日一直罷工。法官26日下令停止罷工。ATU Local 265

聖他克拉縣高等法院一名法官昨日批准聖他克拉谷交通局(VTA)的請求,下令罷工踏入第三周的工人返回工作崗位。但交通局與工會的合約糾紛仍有待解決。

由於在漲薪和調解條款上未取得共識,代表1,500多名巴士與輕鐵司機等VTA工人的聯合交通工會(ATU)265號地方分會,3月10日起罷工。

VTA在工會第一天罷工即訴諸法院,尋求禁制令叫停罷工,理由是工會違反合約中「禁止罷工」條款。但工會堅稱舊合約已失效,禁止罷工的條款不再適用。

VTA律師:工會應發解約通知

聖他克拉縣高等法院法官西谷(Daniel T. Nishigaya)上周最初拒絕應VTA要求發布臨時禁制令,但批准「說明理由令」請求,傳召工會代表說明為何不應批出禁制令。

在聆訊上,工會代表律師倫奇(Benjamin Lunch)認為,VTA都已向大眾和員工承認合約已到期,而且儘管員工薪資和工作條件等條款依據勞工法規得以延續,但禁止罷工等條款則不會延續。

但VTA代表律師馬爾多納多(Jenica Maldonado)認為,若想合約條款不再適用,工會當初就應該發出書面解約通知。她又認為,工會的論點忽視了VTA正在提告違反合約,而非勞資糾紛,並補充局方相信法院和州長紐森對大眾運輸罷工皆有共同管轄權,也提到局方已向州長尋求干預,但他已拒絕介入,VTA已「無計可施」。

工會律師:只州長可發禁令

工會律師倫奇反駁,法院沒有法律依據對大眾運輸罷工發布禁令,因為唯有州長有權發布禁令或設立冷卻期。雖然倫奇還堅稱罷工尚未造成不可挽救的傷害, 但VTA律師馬爾多納反駁這是「相當荒謬的說法」,因為罷工導致乘客無法乘坐大眾運輸,造成嚴重影響。

西谷最後認為VTA已初步證明其論點可能成功,因此下令工會返回工作崗位,但他未對本案具體訴求作出裁決。

ATU 265號地方分會主席主席辛格(Raj Singh)在聆訊後表示,他不知道工人需要何時復工。VTA發言人則稱禁制令即時生效,但她即時不確定巴士和輕鐵何時恢復服務,又希望工會恢復談判達成共識。

據ABC 7電視新聞報道,VTA發言人向該台證實,員工周四(今日)就要重返崗位,巴士服務周五(明日)恢復,輕鐵則可能要再等一會,因為必須先檢查輕軌系統。

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