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經理偷3屋苑工程費逾1141萬元囚56個月 未還贓款遭官質疑「真係使曬咩?」

46歲男物管經理於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間,盜取其公司所負責的公屋及居屋多筆工程款項,涉款逾1141萬元。他今在區域法院承認4項盜竊罪,暫委法官溫紹明斥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且涉案金額龐大,終判監56個月。溫官另在控辯雙方同意下,撤回被告妻子、親子輔導心理學家何善韻博士的2項洗黑錢控罪。

求情無提歸還贓款 官質疑「真係使曬咩?」 

男被告李誥涎(46歲),案發時任職宜居顧問服務有限公司區域物業經理,他承認在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間,盜取屬於宜居顧問服務有限公司多筆工程款項,合共11,410,759.02元。款項原用於支付公共屋邨黃大仙下邨(二區),及兩個居者有其屋計劃下的屋苑高翔苑和油美苑的工程費用。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婚,與妻子育有4名年幼子女,年齡介乎3至12歲。被告被捕後已深感後悔,並承諾服刑後必會改過自新,重犯機會極低。辯方又指,被告此乃初犯,過往無刑事紀錄,望法庭輕判。

溫官向辯方提問,被告何時歸還涉案贓款,辯方回覆未有被告指示,溫官質疑「唔通真係使曬咩?」。溫官在判刑時指,被告在案發期間重複數百次轉帳,行為嚴重違反誠信,而且涉案金額龐大,超過1140萬元,被告至今仍未償還贓款,令物業管理公司承受巨大損失,故判囚56個月。

將公司找數款項1141萬存入自己與妻戶口

案情指,宜居顧問服務有限公司案發時為公屋黃大仙下邨(二區)及油塘兩個居屋屋苑高翔苑及油美苑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被告是宜居高級物業經理,2018年8月獲派到黃大仙下邨(二區)負責宜居顧問服務,2021年中,被告晉升為區域物業經理後,亦主管宜居在高翔苑及油美苑的服務。被告於2022年5月提出辭職。

被告在宜居顧問服務工作時負責向不同承建商結清在黃大仙下邨(二區)、高翔苑及油美苑進⾏建造⼯程的款項,會預備支票讓負責同事簽署後安排付款。

宜居分別以多個銀行戶口支付該3個屋苑的維修工程款項及經常開支。如需從該等戶口提取6萬元以下的款項,至少要取得公司兩名授權簽署人的聯名簽署,而被告是其中一名授權簽署人。

被告於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間,以宜居以名發出319張支票,從該等銀行戶口盜取多筆款項共逾1,141萬元,該319張支票均已存入李或其妻子、親子輔導心理學家何善韻博士的個人銀行帳戶,沒有用於向承建商結清款項。廉署在2023年8月2日拘捕李誥涎及其妻子何善韻,兩夫婦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廉署因應本案向房署提建議減舞弊風險

廉署表示,一向重視物業管理業的廉潔水平。因應本案所發現的情況,廉署已檢視有關的款項批核及項目監察運作等流程,並向房屋署提出相應建議,以減低貪污舞弊風險。此外,廉署早前亦推出《物業管理公司防貪指南》,協助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內部監控,以應對貪污舞弊風險,內容涵蓋財務和帳戶管理。廉署亦定期為從業員舉辦持續專業發展課程及推出自學培訓教材,並透過「共建物管誠信網絡行動」向物業管理公司傳遞防貪資訊,以多元策略協助業界提升誠信文化及專業操守。

案件編號:DCCC964/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 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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