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高級官員表示,總統特朗普既然援引《外國敵人法》驅逐非法移民,便意味著執法部門無需申請法庭許可,就可進入民宅搜捕疑犯。但有專家反駁,這樣的詮釋容易導致政府濫權,也侵犯最基本的公民自由。
《紐約時報》報道,司法部兩名官員分別透露,部門高級律師已經確定立場,認為國家以往曾有執行《外國敵人法》的先例,這次特朗普又已簽署行政命令,因此執法部門享有權力,可以無需搜查令便進入民宅或私人場所,逮捕涉嫌是委內瑞拉幫派「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的成員。
對此多名專家反駁,政府雖曾在一戰和二戰期間,有限度地拘留、驅逐外國公民,但國家當前並未處於戰爭狀態,情況和當年截然不同。
范德比爾特大學的法學教授斯洛博金(Christopher Slobogin)表示,此舉將抵觸《憲法第四修正案》,允許官方未經正當程序,就擅自侵犯民眾的基本權益。全國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的主席威爾伯恩(Christopher Wellborn)也說,《外國敵人法》本身就是「過時法規」,「極容易被濫用」,何況《第四修正案》適用於美國境內所有人,非公民的權益也受到保障。
按照特朗普的說法,大批非法移民潛入美國,已經導致國家面對「入侵」,因此行政部門有權採取非常行動,除了引用《外國敵人法》之外,也可調動軍隊鎮守邊境。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