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及錢色交易 海關總署原副署長孫玉寧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日發布消息,去年9月落馬的海關總署原黨委委員、副署長孫玉寧,涉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及錢色交易,決定將其「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

有關宣布稱,經查,孫玉寧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借用管理服務對像車輛,搞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干預公共財政資金分配;貪婪腐化,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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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寧。
孫玉寧。

 

孫玉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孫玉寧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孫玉寧1965年7月出生,吉林舒蘭人,1985年8月入關參加工作。1995年4月起先後任長春海關綜合統計處副處長(副處級)、長春海關貨運監管處副處長(主持工作、副處級);1998年10月起先後任長春海關所屬長白海關關長(正處級)、長春海關現場業務處處長(正處級);2004年8月任長春海關副關長(副廳局級)、黨組成員。

2012年4月,孫玉寧升任滿洲里海關關長(正廳局級)、黨組書記;2015年5月任鄭州海關關長(正廳局級)、黨組書記;2018年8月任大連海關關長(正廳局級)、黨組副書記。2020年10月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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