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控方電子裝置專家指羅湖站檢獲電子裝置 可透過Telegram機器人遙控操作點燃電子火柴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於高等法院踏入第69天審訊。控方今傳召電子裝置專家證人、時任署理總督察盧永楷作供。盧供稱,警方在港鐵羅湖站爆炸案中檢取了一個電子裝置,包含電子底板連電池,檢驗發現裝置晶片內有Telegram機器人憑證,經測試發現如果透過手機向該Telegram機器人傳送訊息、會收到回覆「boom」,而裝置會輸出電流,可用作遙控點燃電子火柴。

電子裝置專家指羅湖站檢取電子裝置可藉TG機器人遙控點燃

案發時任署理總督察盧永楷、今以電路板及電子裝置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盧的專家報告指,他案發時駐刑事部技術支援組,並為涉案證物進行檢驗,當中包括一個在2020年2月2日羅湖爆炸案中檢取的電子裝置。

盧供稱,該電子裝置包含一組電子底板連電池,該電子底板「其實係一個可以作為通訊、控制嘅電子設備」,可以對其進行編程及用作控制開關,以及與外界通訊聯繫;電池則是18650電池。

控方電子裝置專家指於羅湖站檢獲的電子裝置,可透過Telegram機器人遙控操作點燃電子火柴。資料圖片
控方電子裝置專家指於羅湖站檢獲的電子裝置,可透過Telegram機器人遙控操作點燃電子火柴。資料圖片

 

控方展示另一涉案Telegram群組「支持警方執法」的訊息記錄,顯示用戶「夠鐘改名」曾提到「用返上次羅湖做法 一煙一爆」,另一用戶「Pussy」則表示須更改設計及提到「我之前痴係18650上面」。控方早前指稱,「夠鐘改名」即吳子樂,「Pussy」則是張家俊。

盧續解釋,涉案裝置是一個「通訊微控制部件」,可以通過編程去使其能透過互聯網通訊,從而控制開關;盧亦擷取了裝置晶片的編碼,發現了Telegram機器人的憑證,他進行測試及把裝置晶片的編碼輸入測試用的底板,發現如果向Telegram機器人傳送訊息,會收到回覆「boom」,而底板的電壓會由零變為高電壓。

盧又解釋,透過Telegram向「BotFather」通訊,Telegram會創造「機器人」,可以用作某些程式的功能。控方庭上亦展示從張家俊手機擷取的Telegram記錄,顯示他曾經透過Telegram製作名為「maxims_palace_0004_bot」的機器人,而涉案電子裝置上亦寫有相同名字。

檢驗的證物包括可產生300度電弧產生裝置

警方在羅湖站爆炸案現場亦檢取了一個已燒毀的電子裝置。盧稱該裝置構造與上述遙控裝置一樣。警方亦在宏創方503室搜獲其他外觀相似的裝置,當中電池同樣貼有綠色標籤,分印有「maxims_palace_0005_bot」及「maxims_palace_0003_bot」等。不過,盧指出503室內一個電路板被人拆開,經測試證實無法運作,其編碼亦與羅湖站的裝置有不同。

控方則展示涉案Telegram群組訊息,顯示用戶「William Wallace」曾於2020年2月26日發送一張圖片,並問「係咪已經無用 係我揼咗佢」,該圖片顯示疑印有「maxims_palace_0005_bot」標籤的電池。

此外,控方亦展示一張淘寶收據,顯示買家為張家俊,並購買了20個電路板,盧確認產品與羅湖站裝置型號相同;李嘉濱亦疑以微信購買電弧產生裝置,控方展示相關截圖,盧亦確認檢驗的證物中包括電弧產生裝置,產生的電弧温度可達300度及用作點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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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亦檢驗了一個在張家俊家中檢取的單板機(single board computer),該單板機連接了SD卡、計電器和USB轉插器等;該單板機內編寫了自動程式,如果透過Telegram向相應的Telegram機器人發送訊息,該單板機便會接收到訊號,及後透過擴音器播放歌曲。

根據控方所展示的涉案Telegram群組「烘焙同好會0.3」訊息記錄,群組成員疑討論在引爆炸彈前,透過擴音器播放歌曲,而「Bee」(控方指即張家俊)曾發送一張圖片,疑似是編程截圖。盧確認該截圖的內容與他檢驗的單板機自動程式相似,並確認李嘉濱疑透過微信購買單板機,根據賣方提供的相片,型號與涉案單板機相同。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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