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內地男認以假學歷報讀中大碩士課程 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成 判囚3個月

30歲內地男子涉於2022年至2024年期間,訛稱曾在美國最大私校紐約大學就讀。他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申述罪獲撤控。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其監禁3個月。

辯方求情指男被告愚蠢犯案,現已深感後悔,冀法官考慮判以社會服務令。鄭官判刑時即使內地人來港現時有一簽多行政策,仍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的提議不切實際,遂以判囚4.5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監3個月。

被告鮑俊揚被控於2023年5月13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來港就讀進入許可,而安排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他在2012年9月至2016年6月在紐約大學就讀。

鮑另被控於2022年12月19日與2024年9月2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中文大學職員訛稱他為紐約大學理學士(2016年頒發),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中文大學提供的工商管理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導服務。

案件編號:STCC3799/2024
法庭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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