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關人員於3月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1歲的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1,400支未完稅香煙,約值18.6萬元,應課稅值約13.6萬元。該名抵港男旅客隨即被捕。他因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昨日(3月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在涉案旅客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1,400支未完稅香煙。海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