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夫涉13度強姦親女 女兒指遭父性侵成「日常」 「睇佢面色做人」不懂反抗

58歲家庭主夫涉在家中對12歲女兒上下其手,8年內強姦女兒至少13次,女兒懼怕父親家暴而啞忍,直至20歲與父親爭執後才舉報父親。父親否認13項強姦罪及1項非禮罪受審,女兒今於高等法院哭訴遭父親性侵已成日常,每當沉睡時遭父親拍醒,都會意識到父親接下來的舉動,即會將其陰莖插入自己陰道。女兒在覆問下更指,因多次遭被告家暴「平時打得好甘」,已未能分辨使用武力的定義。

曾與父母參與示威自拍 否認因政見不同爭執

辯方代表大律師程雲峰今續盤問26歲事主X,質疑她因在2019年與父母的政見不同而發生爭執,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否認其説法,指當年一家人正住元朗輕鐵站附近,曾一同參與示威,被告亦拍攝過優品360着火的畫面,並將片段上傳至Whatsapp的家庭群組。X另解釋,曾與父母在示威期間自拍,亦有將花生塞在輕鐵的路軌内,因此並不同意父母反對自己參與示威。

曾流產但不知被告或前男友誰是經手人

X承認曾在2018至2019年間有流產記錄,惟不清楚經手人是誰,因當時的性伴侶有兩人,分別為被告及前任男友。辯方引用X在生日時拍攝的照片,顯示她依偎在被告身旁,並作出鬼臉的表情,X同意當時並非在強迫下做出相關舉動。辯方指出,因父母對X的交朋結友及未來工作的收入分配事宜感到不滿,X才對被告作出本案的投訴,X否認。辯方續提及,X自小性格反叛,曾惡作劇用匿名致電及寫匿名信,惟X指已是小學階段的事情。

稱遭性侵變日常不懂反抗

X盤問下又透露被告曾不滿她「唔黐家」、飼養的天竺鼠排泄物氣味又重,為此發生爭執。辯方問X是否在對話期間走入房,X否認,聲言絕不敢在對話結束前入房。X被問及與被告的關係時,提及被告開心時自然關係良好,惟生氣時關係會變得惡劣,「好似俾佢支配咁」、「睇佢面色做人」,認爲被告的心情起伏關乎大家的「生死」。她又憶述每當被告性侵發生時,她也不敢出聲及向他人舉報,指「已經變成日常,要忍住,要挨」,儘管被告當時沒有使用武力,但自己仍不懂如何反抗。

「平時打得好甘」以致未能分辨武力程度

女兒在控方覆問下稱,自己未能分辨何謂武力,稱經常遭被告家暴「平時打得好甘」,認為當被告用拳頭擊打其肚子、背部、「用碗敲頭」等才算使用武力。女兒澄清2019年6月與父母參與示威時,曾在人群中自拍,亦有拍攝環境的情況,因手機有備份功能,相關照片仍能在手機的家庭群組找到。

被告面對13項強姦及1項非禮控罪

現年58歲男被告N.P.S.,報稱無業,被控13項強姦罪及1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11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間,13次強姦女兒X。涉案地點為他們一家五口在不同階段的住所,包括上水御皇庭、粉嶺名都、元朗廣場、元朗寶城洋樓、藝典居及豐裕軒的單位。他另被控於2014年至2016年暑假期間,在元朗游泳池非禮X。

案件編號:HCCC365/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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