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監控期間殺人 警斥左派法官放生

紐約布朗士一名有26項案底的慣犯,2024年6月因藏有槍械被捕後獲釋,並按法庭頒令載上電子監控腳環,惟本月中於接受監控期間涉嫌在便利店外開槍殺人,終被法庭下令還押。執法部門批評法官放生危險人物,導致命案發生。

《紐約郵報》報道,24年6月17日,警方接報62歲男子哈里斯(Tony Harris)涉嫌家暴,入屋調查期間,發現一支上膛的0.25口徑手槍及一支9毫米手槍,另檢獲0.32及0.22口徑子彈,以及63小瓶可卡因及殘渣。案件由法官米哈列娃(Anna Mikhaleva)審理,控方要求法庭就藏槍及家暴兩項控罪設立高額保釋金,但法官僅下令被告可於配戴電子監控腳環後保釋外出。哈里斯其後如期應訊,最近一次是1月22日。至2月17日,他涉嫌在布朗克斯區一間便利店外開槍射殺56歲男子羅薩斯(Emilio Rosas)。

案件於2月26日由法官斯通(Audrey Stone)審理,控方透露,警方到場拘捕哈里斯時遭遇反抗,最終需要出動特警破門執法。法官斯通指被告違反不得持有武器的保釋條件,且曾拒捕,有潛逃風險,遂撤銷保釋。

有執法部門消息人士批評,「一名市民因為『醒覺派』法官沒有做好本分而喪命。」另一名布朗士警員表示,讓藏有武器、毒品及有傷人記錄的疑犯獲釋,本身已是「犯罪」。

哈里斯過去26次被捕紀錄包括搶劫、藏毒、藏槍、爆竊及恐嚇等重罪。紐約州法院行政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根據州法,法官可按個別被告的潛逃風險,自行決定保釋安排。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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