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宗教場所禁抓人 聯邦移民執法再受挫

聯邦法庭頒布初步禁令,阻止移民執法部門在宗教場所抓人,但裁決只適用於麻省、賓州等6個州份的若干教會和寺廟,效力未擴展至全國和不同宗教。

綜合美聯社及Politico報道,馬里蘭州聯邦法官西奧多·張(Theodore Chang)24日仲裁時表示,自從聯邦調整政策以來,參與崇拜的移民日益減少,可見措施確實帶來負面影響,政府可能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民眾的結社自由權,也抵觸了國會通過的《宗教自由恢復法案》。

全長59頁的判詞表示,法院不否認執法部門必要時,可在宗教場所或周邊地區行動,但相關政策缺乏約束或保障措施,不符合憲法和其他法律要求,因此在訴訟有最終裁決前,法院會暫時頒布禁令。

禁令適用於麻省、賓州、馬里蘭、維珍尼亞州的5個貴格(Quaker)教會;加州的一座錫克教寺廟;以及喬治亞州的各座浸信會教堂。

原告方1月27日入稟控告國土安全部及其部長諾姆(Kristi Noem),指責國安部允許移民執法部門在宗教場所抓人,違背了政府過去30年來不進入「敏感地點」的政策。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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