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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女教師涉於去年1月底在觀塘駕駛一輛Tesla私家車時失控撞向鐵欄,並剷上行人路撞到4名途人,其中導致一名5歲女童重傷,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兩罪。案件今本於荃灣法院(暫區域法院)答辯,暫委法官韋漢熙質疑控告兩條相似的控罪是否適合,控方申請將押後至3月6日待取法律意見,韋官明言將於當日聽取答辯、求情及判刑。
辯方大律師庭上稱,被告已有悔意,亦準備面對本案的後果,願意取消保釋,還押等候答辯。
被告29歲女教師姚雨恩,被控危險駕駛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控罪指,她於2024年1月29日,在觀塘協和街與月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1輛私家車;另於同日同地,危險駕駛該私家車,引致周璵綾及楊乾芬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951/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