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賤賣公司資產自肥 林百欣三太母女質疑清盤人報告內容純屬揣測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的三太顧瑞英與女兒林明珠,被指2000年任職高發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期間,以1.92億元將旗下上海公司及豪宅資產賤賣給2人控制的境外公司,3.04億元人民幣貸款又憑空消失,高發發展清盤後2015年入稟要求2人賠償損失。顧氏母女一方今於高等法院質疑清盤人揣測雙方關係案發時轉差,清盤人解釋自己基於雙方早有結怨,推斷其交易動機。

三太母女指林伯2001年仍參與高發發展業務

原告為清盤中的高發發展有限公司,3名被告則為顧瑞英、林明珠及高發控股有限公司。顧氏母女代表資深大律師鍾偉滔盤問時,根據多份銀行紀錄,指出直至2001年,林伯仍然密切參與高發發展公司業務,清盤人Bruno Arboit表示不清楚,惟同意林伯有份簽署相關銀行文件、開立戶口等。鍾偉滔質疑Bruno Arboit沒有將2001年底到2008年之間的銀行紀錄呈堂,Bruno Arboit回答指無法想起出於何種緣故,但認為此批文件與案無關。

Bruno Arboit在資深大律師薛日華覆問下交代,向銀行索取紀錄時,相信對方會提供全部紀錄,不認為對方會無故扣起其中一部份,故當年沒有另行向銀行索取2001年底到2008年之間的銀行紀錄,又認為已足以查明2000年涉案交易。薛日華引用2001年至2003年底的銀行總帳目覆問,Bruno Arboit指出高發發展理應收到涉案交易的1.92億元款項,並可從上述總帳目中反映出來,然而當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高發發展曾經收到涉案交易的1.92億元。

林明珠。資料圖片
林明珠。資料圖片

 

林伯三太顧瑞英(坐輪椅者)。資料圖片
林伯三太顧瑞英(坐輪椅者)。資料圖片

 

清盤人同意林伯與三太母女關係於2001年後轉差

Bruno Arboit在盤問下同意2000年當時不認識林伯及顧氏母女,不知3人關係如何。原告方報告指由於林明珠發展上海芝大廈項目時開支龐大,高發發展2002年遭恒生銀行入稟追討1.55億元借貸欠款,令3人關係不佳,鍾偉滔質疑報告內容消息來源不明,並不可靠。鍾偉滔又指根據林明珠供詞,林伯自1999年從台灣回港後,雙方仍保持良好關係,直至2001年至2002年才關係轉差。鍾偉滔指沒有任何證據顯示2001年發生何事,令關係變差,Bruno Arboit同意。

鍾偉滔引述Bruno Arboit報告,當中指因為2000年涉案交易而令雙方關係轉差,鍾偉滔反駁指,如上所述雙方關係沒有在2000年破裂,直到2001、2002年才惡化,追問Bruno Arboit說法根據,Bruno Arboit基於呈堂文件同意上述說法。

原告指林伯視注資高發發展款項為貸款

鍾偉滔再引述Bruno Arboit報告指,直至2000年或以前,由於雙方關係惡化,顧氏母女深切憂慮林伯死後的前景,遂促成2000年涉案交易。Bruno Arboit同意上文乃基於雙方早有結怨,推斷其交易動機。鍾偉滔三度質疑上文內容純屬揣測,Bruno Arboit回應指隨便鍾偉滔自己定論。鍾偉滔最後呈上2000年1、2月林伯簽發的4張支票,以及2001年4月林伯簽發的760萬元支票,顯示林伯直至2001年仍然支持上海發展項目,故上文內容不實。Bruno Arboit反駁指上文乃基於邏輯而推論出來,鍾偉滔質疑其結論與證據不符,Bruno Arboit否認。

薛日華覆問時指,林伯視2001、2002年注資到高發發展的款項為貸款,務求令自己在恒生銀行追債案置身事外。薛日華又指林伯1998年指示律師為林明珠起草借貸協議,呈上支票副本顯示1997年10月林伯向高發發展借貸541萬元,年利率百份之18,利息自翌月起累積,高發發展終於翌年3月清還借貸。薛日華再指顧瑞英信件顯示,林伯1999年貸款供高發發展支付工程費用,同年林伯又代高發發展償還匯豐銀行貸款,待高發發展出售物業後清還。Bruno Arboit一律同意。

案件編號:HCA 494/201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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