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時報》報道,市政廳律師上月發出一份備忘錄,指示市府工作人員應如何應對聯邦移民官員:先取得對方的資料、詢問對方是否有搜查令,並打電話給市律師處理此事。但備忘錄也補充說,如果市公務員感到「受到威脅」或擔心自身的安全,他們應遵守執法人員的要求或讓他們進來,並警告主動窩藏非法移民是聯邦犯罪。
外界擔心從該備忘錄的措辭中,似乎給予市府工作人員(包括移民收容所、學校和醫院的工作人員)自由權限,允許移民局人員在某些情況下進入市物業,甚至無需搜索令。此外,該備忘錄似乎也反映了市府官員如何努力平衡其作為全國最大庇護市的地位,以及市長亞當斯曾表示希望與總統特朗普合作打擊非法移民的願望。
市政廳官員強調,該備忘錄旨在為市機構的員工提供統一指導,並考慮到前線工作人員的安全,特別是如果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人員到場升級並演變為暴力事件。副市長兼市長辦公廳主任瓦拉克(Camille Joseph Varlack)於6日表示,「我們不希望市府工作人員與外地執法人員發生任何形式的肢體衝突。」
但一些工會、移民活動家和法律服務提供者批評,認為該備忘錄指引過於寬鬆,可能為ICE在沒有適當授權的情況下輕易進入移民收容所鋪平道路。
紐約市最大的市府僱員工會DC 37執行董事加里多(Henry Garrido)表示,如果聯邦幹員出現在工作場所,許多成員都不知該怎麼辦。他說,「如果沒有明確透明的指導,來指示如何處理ICE進入市機構的問題,事情就會變得非常困難。」
不過其他人則認為,該指導方針可能會阻止移民尋求市機構的服務,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律師克利夫(Kathryn Kliff)說,「這個指導意見令人深感震驚,可能會阻止因害怕被拘留和驅逐出境的弱勢個人和有孩子的家庭,進入當地的收容系統。」
她辯稱,如果ICE人員未能出示法官簽署的搜查令,市府應指示其員工拒絕他們進入收容所,稱這一直是遊民服務局的標準政策。
備忘錄指示員工如果「合理地感到受到威脅或擔心自己或周圍其他人的安全」,就允許對方進入現場,還警告員工「採取隱瞞、窩藏或保護非法居住在美國的人不被發現,是聯邦犯罪行為」。
負責市移民應對工作的副市長艾索姆(Anne Williams-Isom)表示,該指導方針是為了應對「緊張而充滿挑戰的時期」而制定的,市府官員未來可能繼續對其進行調整。她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市長已經說過一百遍了,我們不希望孩子帶著恐懼,感覺不能去上課,我希望他們能來學校並茁壯成長,也希望有需要的人能夠到醫院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