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於高等法院踏入第44天審訊。偵緝警長供稱,被告何卓為手機內發現相片,疑似是涉案群組成員在2020年3月7日至8日到將軍澳放置炸彈的計劃草圖,當中提到車手和放置炸彈人士分別喬裝易容後,到將軍澳「落貨」和「布置」;群組成員又討論在現場用喇叭廣播責罵警方,有人指警方「走去踢,然後就炸X死佢哋」。
TG群組成員計劃爆炸現場放喇叭廣播責罵警方
控方今續傳召偵緝警長温文鏡作供,並展示何卓為手機內的Telegram記錄,顯示用戶「夠鐘改名」於2020年3月4日疑在涉案Telegram群組內與人討論將軍澳放置炸彈計劃,用戶「夠鐘改名」亦在群組內發出疑似計劃草圖,當中提到「車手」在3月7日更換衣物及取車後,提取「蛋糕」及到山上更換車牌,並且「變身易容」及後到將軍澳「落貨」;而「放置」人士則於3月7日到山上露營,至3月8日到將軍澳「取貨」及「布置」,其後返回山上,及至3月9日燒掉衣服後才回家。
此外,群組內的成員亦提到在現場要放置喇叭,「夠鐘改名」提議在炸彈爆炸時播放「天眼恢恢,疏不漏」,「Bee」則錄音回覆「炸X完佢哋聾X左,你播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佢哋聽唔X到喎」,「一枝弓」指要買防爆喇叭,「叉雞飯」則稱本來便計劃透過喇叭在現場廣播責罵警方、「咁你啱啱講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佢走去踢,然後就炸X死佢哋」。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指稱「夠鐘改名」是吳子樂,「Bee」是張家俊,「一枝弓」是李嘉濱,「叉雞飯」是楊怡斯。
群組存放疑似實驗炸藥片段
涉案手機機主及「一枝弓」曾發送影片到涉案Telegram群組,控方庭上播放影片,疑似是在廁所內實驗炸藥的片段;温供稱他曾到過宏創方503室調查,發現廁所內擺放的物品與影片相關,包括坐廁左邊的淺藍色廁所刷連蓋子、旁邊的透明膠兜、綠色地拖桶、右邊的粉紅色地拖及廁所門外的釣魚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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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亦展示何卓為手機內的WhatsApp訊息,當中包括機主與用戶「釣魚小子叔叔」的訊息記錄,「釣魚小子叔叔」在3月6日曾發送語音訊息,提到「自己小心啲呀,知唔知呀」、「一定要殺一隻狗……佢哋對我哋香港人真係好殘忍」;機主曾經問對方「你有幾多炮仗係度呀」。
語音訊息提到下午去試新兵器
控方又展示何卓為另一部黑色iPhone手機的Telegram記錄,顯示曾向用戶「freedom hai」發送語音訊息,提到「我下晝瞓左好耐,而家去試新兵器……」,對方另曾向機主問及「九十二籤」頻道,機主稱「九十二籤」是「一隊虛擬前線」、「以後有乜都會認投晒」,又邀請對方加入協助,對方則表示協助文宣方面。
另外,庭上亦再次顯示何卓為手機內發現的沙灘合照,控方指控辯雙方不爭議合照中的男女分別是何卓為和何培欣。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