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公司受託人間盜逾125萬美元 七旬會計罪成候懲 無精神問題求情卻稱因強迫症犯案

【盜竊/會計/強迫症/受託人】76歲會計人員擔任兩間公司受託人間,盜竊公司銀行帳戶共逾125萬美元,早前被裁定兩項盜竊罪成。暫委法官祁士偉今於荃灣法院念被告年事已高,將案件押後至2月7日判刑,待取醫療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懲。辯方求情謂精神科報告雖指被告正常,惟在菲律賓投資計劃上出現莫名強迫症,以導致本案發生。

求情稱定罪失半生事業

王興偉大律師代表求情指,被告今年已76歲,年事已高,為專業會計師,過去一直保持良好紀錄,沒有干犯任何刑事罪行。被告為了取得會計師資格付出極大努力,其後更在業界工作50年左右,本案不但令他或面臨監禁刑罰,更令他失去維持了半生的職業,其後更須申請破產,對他而言必定感到痛苦。

精神正常但因「莫名強迫症」犯案

辯方另引述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為正常(normal),被告的行為舉止亦看似沒有扮演成分,但被告對菲律賓皇室繼承的投資計劃卻出現莫名的強迫症(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認為投資後必能取回資金歸還兩名事主。辯方求情指,被告母親現年97歲,被告亦承擔了照顧母親的責任。

盜125美元罪成

被告張慶植,現已破產,為會計人員,被控兩項盜竊罪名。控罪指,他涉嫌於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間,偷竊屬於兩間公司共逾125萬美元的款項;另在未經持有人夫婦同意下,將逾125萬美元,分50多次轉賬至自己的銀行戶口。

受託處理兩公司期間趁機偷錢

案情指,一對在外地居住的夫婦委託被告處理兩間公司的生意和財務,兩間公司分別從事藝術品貿易及證券投資。夫婦委託被告為兩間公司數個銀行戶口的唯一授權簽署人,惟未經夫婦同意,被告不得處置公司任何資金或證券。其後,被告遭揭發擅自取去逾125萬美元。

案件編號:DCCC363/2022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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