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最高法院一致裁定,維持國會對TikTok的「不賣就禁」法案,理由是平台與中國政府的關係已經威脅美國國家安全,必須脫離中國母公司控制,否則從19日起禁止在美國境內營運。候任總統特朗普表示尊重法院決定,但強調可透過協商解決問題。TikTok則在同日宣布,除非拜登政府向服務商保證,不會因向TikTok提供服務而受到懲罰,否則公司將從周日(19日)停止1.7億用戶的服務。
綜合美聯社及《紐約時報》報道,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17日立場一致,承認TikTok為1.7億名美國用戶提供了獨特、廣泛的渠道,讓網民可以表達意見、彼此互動、組建社群,但國會的「不賣就禁」法案也有理據,TikTok收集用戶信息的方式成疑,與外國政府的關係構成國安隱患,因此TikTok與母公司之間必須剝離,禁令沒有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原則。
在闡述意見的過程中,進步派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與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對部分觀點有保留,但兩人大致也同意裁決結果。戈薩奇表示,國會與總統採取的措施雖然激烈,但中國政府也確實可能透過TikTok獲取數以千萬計民眾的個人信息。
在聆訊期間,政府指責TikTok收集用戶瀏覽習慣等數據,信息可能落入中國政府手中,此外中方亦可能操控抖音的演算法,向民眾推送反西方、美化中國的信息,繼而達到輿論滲透的目的。
高院做出判決後,TikTok於晚間發表聲明,表示除非蘋果、谷歌等應用程式商店可在不受懲罰的前提下,繼續讓網民下載程式,否則平台從19日開始停止服務。聲明指責高院和拜登政府「均未清楚解釋理據,也沒有向(應用商店)經營方提供保證」,導致前景不明,因此公司只能出此下策。分析指,這是TikTok透過施壓政府、阻止禁令實施的最新努力。
根據國會法案,TikTok若找到潛在買家,而且收購協議取得進展,總統可將本月19日的限期延後90天。拜登政府的司法部律師陳詞時說,TikTok若在19日之後才成功出售,不知道能否享受90天的緩衝期。
特朗普回應時表示尊重高院裁決,但也會協商設法「拯救」TikTok,包括研究是否頒布行政命令。他在社交媒體上透露,自己17日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通話時,便曾討論TikTok的議題。
部分網絡權益團體則批評裁決。民主與技術中心質疑,案件損害了全國及全球數億名TikTok用戶的言論自由;反對禁令的網紅擔憂,日後生計會受到影響,喬治亞州有企業主表示,未來經營會越來越困難,公司甚至可能在半年內結業。
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則反駁,中國政府禁止公司出售平台背後的演算法,因此收購交易難度極大,此外禁令違反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也影響網民賺取收入,華府的國安指控與現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