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租稅10間房以下免徵 有時鐘酒店分拆申逾20賓館牌│專題報道

(酒店/房租稅/時鐘酒店/賓館牌)政府今年元旦起復徵3%酒店房租稅,惟房數不足10間的酒店或賓館可獲豁免,或成「避稅灰色地帶」。全港現時約有1860個持酒店或賓館牌照處所,但多達七成,即1366間獲得豁免徵税。《星島》翻查名單並核對牌照資料,發現多間「同名」酒店或賓館「逐層」申請旅館牌照,更有時鐘酒店為其167間房申請21個賓館牌照,各牌照下,房數均低於10間,全部獲豁免徵税。財庫局指,如持牌人為不同持牌處所各自申請商業登記,則每個處所業務會被視為獨立經營;考慮到入住房間少於10間的酒店/賓館業務規模一般較小,對它們徵收酒店房租税或會加重其合規負擔,目前並無計劃修訂有關條文。

各牌照下 房數皆在10間以下

 

財庫局曾預計,全港約有500間酒店或賓館須繳交酒店房租稅,每年可為政府帶來約11億元額外收入。為何不足3成酒店或賓館須繳稅?原因是《酒店房租税條例》設豁免條文,房數不足10間,或房租低於每日15元,或由以非牟利性質成立及經營的社團所提供的住房,可獲豁免繳納酒店房租税。
 

 政府今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3%酒店房租稅。資料圖片
政府今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3%酒店房租稅。資料圖片

 

全港現時約有1860個持酒店或賓館牌照處所。
全港現時約有1860個持酒店或賓館牌照處所。

 

全港現時約有1860個持酒店或賓館牌照處所。
全港現時約有1860個持酒店或賓館牌照處所。

 

全港現時約有1860個持酒店或賓館牌照處所。
全港現時約有1860個持酒店或賓館牌照處所。

 

全港現時約有1860個持酒店或賓館牌照處所。
全港現時約有1860個持酒店或賓館牌照處所。

 

翻查税務局豁免徵收酒店房租税之酒店及賓館列表,於1234間毋須交房租稅的酒店或賓館中,逾200間「完全同名」,且處所位於同一建築物或建築群內。其中在灣仔、銅鑼灣、尖沙嘴及旺角有21間同名時鐘酒店。從牌照事務處搜尋,該時鐘酒店有逾20個一般賓館牌照,各牌照下,房數皆在10間以下,地址與豁免列表上吻合。另不乏相似營業名稱的賓館,在同一建築物不同層數申請牌照,如位於荃灣一間賓館,1至3樓各申請一個賓館牌照。

記者以顧客身分,分別致電旺角、尖沙咀及銅鑼灣的同名時鐘酒店查詢,職員表示,各地區及層數皆屬同一營運者。換言之該時鐘酒店雖營運167間房,但透過分拆申請多個賓館牌照,可無需繳交酒店房租稅。記者再致電荃灣區內的一間酒店查詢,職員表示三層皆屬同一賓館。
 

邵家輝:不是因今次房租稅而避開

 

政府對上次徵收酒店房租稅,為1966至2008年,當時亦設房數不足10間可獲豁免的條文。2007年的審計報告已留意到,符合這項豁免條件的場所數目,由1966年的22個,大幅增至2006年的892個,勁升40倍。審計署當時建議,稅務局應與財庫局磋商,考慮檢討相關豁免條文,衡量因素包括這類旅館數目大幅增加、邊緣豁免個案和收取酒店房租稅款的成本效益,稅務局當時表示,接納建議並將檢討豁免條文。惟酒店房租稅於隔年免收,相關檢討亦不了了之。
 

邵家輝表示,旅館業界分拆申請牌照豁免繳稅的情況,在上次酒店房租稅實施時已存在。
邵家輝表示,旅館業界分拆申請牌照豁免繳稅的情況,在上次酒店房租稅實施時已存在。

 

徐英偉指,正向政府了解實際執行《酒店房租税條例》豁免條文時,是否有批核程序、具體要求證明、上訴機制等。 
徐英偉指,正向政府了解實際執行《酒店房租税條例》豁免條文時,是否有批核程序、具體要求證明、上訴機制等。 

 

自由黨主席邵家輝表示,據他了解,旅館業界分拆申請牌照豁免繳稅的情況,在上次酒店房租稅實施時已存在,「不是因今次房租稅而避開,是很多年之前已經避開。」香港酒店業主聯會執行總幹事徐英偉則指,正向政府了解實際執行《酒店房租税條例》豁免條文時,是否有批核程序、具體要求證明、上訴機制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補充,現時全港共有1,860間持牌酒店或賓館,提供超過105000間房間,其中494間持牌酒店或賓館須繳交酒店房租税,涉及約90000間房間,佔房間總數超過85%。」
記者 蕭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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