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精神病發砍父認蓄意傷人 官指屬高危人物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29歲癮君子幻想父親散播謠言,中傷自己偷鄰居內衣褲,前年年初在家中持菜刀怒斬父親,造成頭部等10處刀傷,父親留院多日後出院。癮君子早前承認蓄意傷人罪,暫委法官郭棟明今午於高等法院引述多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自小患有對立反抗症等,16歲中止治療同年干犯傷人案,其後濫藥吸食冰毒及可卡因直至犯案,被診斷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帶有被害妄想和幻聽,至今仍屬高危人物,遂依報告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8歲起確診專注力失調過度活躍症等

郭官引述前年至今年5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關頌圻8歲起患上專注力失調過度活躍症及對立反抗症,接受治療直至16歲,中止治療後同年干犯了2宗普通襲擊及傷人案,被判社會服務令。報告又指被告母親觀察到被告情況惡化,開始自言自語、無法自理、社交能力倒退及抗拒父親等。

長年後吸毒並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郭官續引述報告指,被告20歲左右開始喝酒及吸食大麻,2年後開始吸食冰毒,每周2次,每次約1.75克冰毒,再之後1年又吸食可卡因,每周3次,令自己保持興奮健談,濫藥直至犯案前3星期。報告又指被告患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帶有被害妄想和幻聽,還押2年間雖然病情有改善,然而遠遠未能令人滿意,被告病識感有限,被害妄想等精神病症狀持續活躍,仍然堅信父親及鄰居合謀誣衊自己偷內褲,並拍下閉路電視片段,故屬高危人物,暴力風險高,有需要繼續長期留院治療,建議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本案屬最高嚴重級別蓄意傷人案

郭官認為本案屬最嚴重級別的蓄意傷人案,事主年紀老邁,雖然被告雖然希望判監,但法庭只會在不適宜判處醫院令時才會判監,被告目前仍然病重,對公眾構成威脅,連精神科醫生也無法肯定治癒被告需時多久,為保障被告個人及公眾利益,遂依報告建議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案件編號:HCCC290/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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