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泰國籍35歲男旅客,從非洲,因非法進口72隻瀕危鸚鵡蛋,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今日(1月1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39個月。
涉案男旅客去年1月25日從南非經埃塞俄比亞抵港,海關人員截查期間,發現其手提行李內有一個連接兩個移動電源的保温袋,內藏72隻蛋,男子報稱為雞尾鸚鵡蛋,不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列明物種。
漁護署人員到場檢驗感到可疑,隨即檢取該批蛋進一步調查,最終確認該批蛋全為《公約》列明的瀕危鸚鵡物種,受《條例》管制,包括43隻屬《公約》附錄I物種的軍金剛鸚鵡和灰鸚鵡,以及29隻屬《公約》附錄II物種的白額亞馬遜鸚哥、藍黃金剛鸚鵡、栗額金剛鸚鵡和紅肩金剛鸚鵡,價值約120萬元。漁護署遂以非法進口瀕危物種檢控該男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監禁39個月。
海關發現涉案男手提行李內有一個連接兩個移動電源的保温袋,內藏72隻蛋。
漁護署指出,犯人試圖虛報物種名稱以逃避規管,漁護署會因應情況利用科技協助檢驗。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漁護署會繼續與海關緊密合作,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違法行為。
鸚鵡種群因非法貿易相關的野外盜獵而大幅減少。除四個物種以外,所有鸚鵡物種均已被列入《公約》附錄。在本港,其國際貿易和本地管有均受《條例》規管。任何人士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