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號提案生效 中谷地檢署加強起訴毒販

36號提案生效後,中谷地區多個地檢署已利用法律起訴毒販。美聯社資料圖片

本報訊

加州選民去年11月通過36號提案,提高盜竊和毒品罪名的刑責外,還給罪犯機會透過接受治療來清除犯罪紀錄。提案去年底生效後,沙加緬度地區的檢察官毫不遲疑,依法提出多項起訴。

在新法通過前,州法將藏毒僅視為輕罪。新法賦予檢察官更多權力,若嫌犯被控藏有芬太尼和甲基苯丙胺等嚴重毒品,且有兩項或以上毒品相關犯罪紀錄,就能依重罪將他們起訴。

普萊塞縣(Placer County)地檢署發言人向《沙加緬度蜂報》表示,新法生效迄今已有28人以上依重罪被起訴。法庭紀錄顯示,尤洛縣(Yolo County)也有18人依重罪被起訴。

沙加緬度縣地檢署則稱,檢方截至上周為止僅提出一項重罪起訴,但利用新法提出10多項輕罪起訴,藉此提供更生計劃。

尤洛縣地檢官賴西格(Jeff Reisig)表示,警察部門向署方提交的案件涉及需要幫助的重度吸毒者,「一切如預期發展」。

為了獲撤銷指控,嫌犯須先認罪或選擇不作抗辯,同意治療計劃,並成功完成計劃。

賴西格是積極提倡新法的人之一,也是其中一位表明署方會迅速動用新法的檢察官。當新法去年12月18日生效後僅兩天,尤洛縣地檢署就動用新法將嫌犯起訴。

根據起訴書,依新法遭起訴的第一人是48歲男子科利安尼(Jassen Colianni),他被控在戴維斯(Davis)持有甲基苯丙胺,又被指最少有三項毒品相關定罪紀錄。

他在牢中受訪向《蜂報》表示,這不是他第一次接受治療計劃,但補充他這次願意再嘗試一次。不過多年無家可歸的他質疑治療之後又如何,若人生再遇上挫敗,只會再次淪落街頭和接觸毒品。

尤洛縣公辯律師奧爾森(Tracie Olson)質疑新法的效用。他提到,依新法被起訴的人應該可享免費的更生服務,但36號提案並無建立新方式來支付治療費用。由於新法,外界預期州府將在刑事司法上的花費更多,因為新法將減少需要轉移到另一項選民通過的提案所要求的心理健康和濫藥計劃而節省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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