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最高法院開始審理TikTok「不賣就禁」法案引發的訴訟,首日聆訊期間,9名大法官中似乎只有一人傾向TikTok的立場,令人猜測法庭認同國家安全凌駕言論自由的原則,最終或會允許法案生效。如果禁令維持,TikTok又未能在本月19日之前與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切割,其在美業務届時需要終止。
綜合美聯社及《紐約時報》報道,控辯雙方10日的陳詞歷時兩個半小時,三名律師各自闡述意見,分別是代表政府的訟務次長普雷洛加(Elizabeth Prelogar)、代表TikTok的弗朗西斯科(Noel Francisco),以及代表網民並同樣反對禁令的費雪(Jeffrey Fisher)。其中弗朗西斯科要求,高院至少應暫緩禁令生效,把爭議留給候任總統特朗普處理,新政府可能以其他方法限制TikTok,解決國安風險關注。費雪則重申,法庭應重視《憲法第一修正案》,否則禁令一旦生效,將打擊不少網民的生計。
但在9名大法官中,似乎只有保守派的戈薩奇(Neil Gorsuch)站在TikTok一方,批評拜登政府持「家長式觀點」,才會指責TikTok可能受中國政府操控,若要應對問題的話,維持言論自由才是最好方法。
相比之下,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一開始便表示關注,形容國會立法時已經認定,TikTok可能配合中國政府的情報工作,協助收集1.7億用戶的所有信息,法院不能忽略國會觀點。同樣是保守派的阿利托(Samuel Alito)、卡瓦諾(Brett Kavanaugh)也持類似立場,卡瓦諾更稱,中國若掌握成千上萬國民資料,尤其是青少年和20幾歲民眾的話,部分人將來可能進入國務院、聯邦調查局(FBI)、中央情報局(CIA)等重要部門,外國陣營或許利用這些信息招攬間諜、策反民眾、敲詐勒索,這種可能性令人擔憂。
多名大法官也普遍認為,此案重點不是TikTok的言論自由權,而是公司的業務控制權。進步派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形容, TikTok在美國享有《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即使與字節跳動切割後仍可發表言論。
對此,代表政府的律師普雷洛加強調,中國政府得寸進尺,企圖儘量收集美國民眾資料,「不賣就禁」法案只是要求字節跳動剝離TikTok業務,只要符合這項條件,平台可以繼續營運。
由於禁令將在19日生效,外界預料最高法院未來幾天就會頒布裁決,從首日聆訊判斷,TikTok的形勢並不樂觀。一旦禁令實施,應用程式商店不能再讓美國用戶下載TikTok,境內互聯網公司也不可向其提供寄存服務,已經下載程式的用戶可繼續使用平台,但無法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