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悅「妖瘦男」狂刺同窗 威州女待7年後獲准出院

現年22歲的蓋瑟,10年前表示受「妖瘦男」的影響,持刀連刺另1名同學導致對方重傷後,在精神病院待近7年。 美聯社

在3名專家作證稱威斯康辛州「妖瘦男」(Slender Man)嚴重傷人案的被告在抗擊精神病方面已取得很大進展後,一名巡迴法官9日下令蓋瑟(Morgan Geyser)可從精神病院出院。蓋瑟在12歲那年為了取悅網絡恐怖人物「妖瘦男」幾乎將一名6年級同學刺死。

根據美聯社報道,蓋瑟在溫內巴戈精神健康研究所(Winnebago Mental Health Institute)已待了將近7年,自2022年6月以來,她曾四次請求威州沃基肖縣(Waukesha County)巡迴法官波仁(Michael Bohren)讓她出院。她撤回了前兩次請願書,而在斷定蓋瑟依舊對公眾構成威脅後,波仁於去年4月駁回了其第三次要求出院的請求。

現年22歲的蓋瑟隨後又於去年10月提交了請願書, 在經過長達一天的聽證後,波仁斷定蓋瑟在溫內巴戈精神健康研究所已使其治療選擇達到了最大化,而且她不再是一個安全風險,於是在9日決定批准她出院。他下令威州衛生廳制訂一項計劃,安排蓋瑟入住一所教養院,並對她進行監督。

波仁法官稱,雖然蓋瑟所犯的罪行是殘暴和可怕的,但她自此之後已變得成熟,而且將會改過自新,並說她看來有一個好的態度。

2014年,同是12歲的蓋瑟和魏爾(Anissa Weier)將6年級同學路特娜(Payton Leutner)引誘至沃基肖縣的一家公園內,在魏爾的鼓動下,蓋瑟持刀連刺路特娜並致對方重傷,隨後又說自己是為了取悅「妖瘦男」,因此被判接受治療。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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