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艷芳命案檢控 謝安宜釋疑

三藩市地檢官謝安宜召開華文媒體圓桌會。記者洪郁欣攝

三藩市地檢官謝安宜(Brooke Jenkins)周一下午召開華文媒體圓桌會,解釋灣景區華裔老婦Yanfang Wu(音譯︰吳艷芳)致死事件而被起訴的三藩市44歲女子霍普金斯(Thea Hopkins)一案。

霍普金斯於2023年7月3日在灣景區第三街涉嫌襲擊和毆打受害人,導致63歲的華裔婦人吳艷芳身體嚴重受傷。吳艷芳當日被推倒在地,送院留醫數日終告不治。當時警方以「意外死亡」結論結案,引起社區不滿。

此前地檢署已就去年3月4日灣景區另一宗推倒71歲華裔老婦的同類案件起訴霍普金斯,控罪包括可能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暴力襲擊罪,以及和可能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虐待老人罪。檢方決定先撤銷去年3月4日的案件,並重新提出相關檢控,並將其與去年7月3日吳艷芳事件的檢控合併處理。

謝安宜表示,不少人對此案存在不少誤解,有人說地檢署已經審查此案幾個月了,但事實並非如此。她解釋,三藩市警察局在事件發生後立即拘留了霍普金斯,但當時並沒有足夠的證據逮捕她,直到24年底才將其逮捕。在逮捕她之前,警察局不會將案件提交到地檢署。地檢署直到12月底才收到這個案子。

收到案子之後的一個星期左右,檢方對此案做出了指控決定,即毆打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為主要指控,而非謀殺罪。她解釋道,根據證據,無法在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證明謀殺,無論是蓄意謀殺,還是一級謀殺,都需要有殺人的意圖。根據目前掌握的證據,地檢署無法證明霍普金斯是故意謀殺。

謝安宜說,根據視頻,霍普金斯並非故意雙手把吳艷芳推倒在地,而是從側面撞到了對方,導致對方失去平衡摔倒在地。除此之外她沒有與吳艷芳有其他接觸,因此檢方不認為這是一起蓄意謀殺案。

她解釋道,比較能成立的是非自願過失殺人罪,即沒有殺人的意圖,但行為造成了死亡。她解釋,在刑法中,毆打罪實際上被視為更嚴重的指控,因此檢方最終決定以更嚴重的罪名起訴,而不是以過失殺人罪起訴。她表示,地檢署在做出此決定前曾為該案召開圓桌會,地檢署特別檢控部主任湯曉慧(Nancy Tung)和最頂級的亞太裔律師均參加了這次會議。

謝安宜說,「我認為在三藩市的非裔社區和亞裔社區之間仍然存在非常分裂的言論,但沒有什麼比認真對待每一起案件更重要的。」她表示理解亞裔社區,尤其是長者社區所承受的憤怒、沮喪和恐懼,「我將盡我所能,確保追究那些犯下罪行的人的責任,與社區保持充分的溝通和聯繫。」「我希望大家明白,我們將始終根據事實和法律做出我們必須做出的決定,但我們會做我們認為最能伸張正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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