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謝世傑涉嫌詐騙長者生活津貼及申請公屋,周五(3日)被警方拘捕,消息指謝世傑在申請相關津貼時,涉嫌作出虛假陳述,隱瞞真正收入。財務策劃師李澄幸亦曾聽聞一些人士以隱瞞資產或詐騙的方法,騙取長者生活津貼。他建議市民採用官方認可的方法——購買政府年金,令資產水平下降,以合資格獲長者生活津貼。
據報謝世傑瞞報真正收入
消息稱,謝世傑涉嫌在申請長者生活津貼及申請公屋時,作出虛假的陳述,隱瞞了真正的收入,虛報其入息僅為每月數千元,低於有關申請的入息上限,但據和謝熟悉的人士指出,謝和不少機構和大學合作均有收取費用,甚至有簽訂聘用合約和出糧紀錄,其月入數以萬計,遠高於上述兩項申請的入息限額。
謝世傑周五被重案組拘捕,同日下午4時獲准保釋候查,謝世傑離開西區警署時,沒回應傳媒追訪。
為長生津假離婚未必值得
李澄幸聽過不少騙取長生津的方法,第一個是離婚!因單身人士的資產總值限額401,000元;夫婦是608,000元,如果夫婦離婚、兩個人都變回單身,「40萬加40萬,資產總值的限額就會提升到80萬」,高於原本夫婦的60萬元限額。不過他指出,離婚亦有成本,包括金錢和時間,為了取得長生津而離婚是否值得,值得斟酌。
轉移資產恐掀起家庭糾紛
第二個方法是轉移資產,例如有些人為了申請長生津,會將存款轉到兒子名下,再向兒子取回提款卡,令自己避過審查下繼續有錢可花。不過李澄幸坦言,這方法看似聰明,實質有點笨,因為很容易引發家庭糾紛,若子女不孝或移民有機會「血本無歸」,又舉例若子女離婚,亦有機會被分一半身家。
更重要是為了申請長生津而轉移資產給子女,有機會觸犯法例,因長生津官網的常見問題第33條列明:「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其及/或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入息及資產的狀況,在申報時入息及資產須不超過上限方符合申領資格。長者如何處理其資產屬個人及家庭問題,長者宜小心處理,並考慮相關風險。長者如蓄意隱瞞及漏報,可能觸犯法例並面對刑責,社署亦會悉數追討多領款項。」
買投資及儲蓄保險有風險
李澄幸說第三個方法是購買保險,因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可豁免計算在長生津計算的資產內。政府顧及長者所購買的保單,大多數都是人壽、醫療和危疾等的類別,有關的現金價值是長時間累積得來的,可在有需要作應急,因此是可以獲豁免的。
不過官網的常見問題第41條也列明:「如申請人或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所持有的保險計劃不涉及上述保險成份,有關保單的現金價值則會按資產類別(如投資或儲蓄)被納入資產計算。」李澄幸指出,若單純為了隱瞞資產,在申請長生津前才買一些以投資或者儲蓄為目的的保險計劃的話,此舉有一定風險。
官方認可方法:買政府年金
相反地,透過認購官方的香港年金,令資產水平下降,從而合資格獲長者生活津貼,是合法合規的方法。李澄幸以65歲陳先生和陳太太為例,他們有一個自住物業,市值約800萬元、手持300萬元的存款,表面上看陳先生和陳太太超過了長生津申請資格,因夫婦的資產總值是不能夠超過60.8萬元的。
不過若他們的300萬元的存款,其中的250萬元買入香港年金,每個月獲得大概14000元的年金,直至終身。同時由於年金的投保保費不計算入資產、自住物業亦不計算入資產,所以資產總值就會變成只有50萬元,變成可以申請到長者生活津貼,夫婦合共可以獲取多8000多元的津貼。換言之,合共全月有2.2萬元的現金流。他指出,以上方法前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亦曾提出,因此是官方許可、「絕對是守法合規的做法」,並不算是騙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