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上月正式試行靈活工作制(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簡稱FWA) ,員工可以書面方式向僱主提出要求每周四天工作。不過內媒報道指,大多數僱主以增加成本、不利於生產或不可行為由,拒絕批准員工的申請。據當地一項調查顯示,95%的僱主表示現階段不會實行四天工作制,原因是擔心減少工作天數會影響生產力,特別是中小企業,更傾向於靈活安排,比如遠程辦公或彈性工時。
指引無法律約束力
去年12月1日,新加坡發佈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當地員工可要求每周四天工作及更多在家工作的時間,也可要求彈性上班地點。僱員可以書面方式提出彈性工作要求,並自行列明細節,例如申請理由及開始日期等。僱主需在兩個月內進行回應,如果僱主拒絕履行,則需要提供明確的書面理由。
不過,指引並無法律約束力,沒有要求僱主一定要為員工提供靈活工作安排的選項,《瀟湘晨報》報道指,大多數僱主在接到員工的書面申請後,以增加成本、不利於生產或不可行為由,拒絕批准員工的申請。
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在去年9月30日至10月7日展開調查,了解當地僱主對實施四天工作制的看法。受訪的330名僱主中,近八成表示不會也無意落實四天制,16%的僱主會考慮,但目前不會實施,只有5%僱主表示會實施。無法實施四天工作制的原因包括業務運作方面不允許,例如需要全天運作,無法提高生產力以抵消產能減少,及為填補人力空缺導致成本上升等。
目前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周44小時,很多新加坡本地公司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時)及周六上午(4小時),也有不少外資公司採取5天工作制,但每天工作時間接近9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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